持续严查!酒驾“高压线”不可碰!

大小新闻客户端5月1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金海善)为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深夜、凌晨等重点时段查处力度,以城市主要道路、农村周边道路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为主阵地,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整治力度,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5月3日,交警大队一中队在富水路与昌山路口设卡开展集中统一行动,14时20分,刘某驾驶车牌号为鲁F****7的小型客车行至卡点处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测试值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车。刘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5月3日15时许,交警大队二中队在梨园路设卡,在检查车牌号为鲁F****7的轿车时,发现驾驶员王某身上有酒精气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5月4日14时许,交警大队二中队在辖区莱高路巡逻检查时发现,苏N****S小型汽车驾驶员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34mg/100mg,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遂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5月4日,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莱穴路设卡开展集中统一行动。15时许,在对车牌号为鲁F6***3的小型汽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时,检测值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5月5日,交警大队四中队在赤万线设卡开展集中统一行动。16时30分,民警对车牌号为鲁F****7的小型汽车驾驶员张某进行酒精测试时,测试值为123mg\100ml。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