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26万个,比2018年末增加0.26万个,增长25.5%;产业活动单位¹1.46万个,增加0.31万个,增长26.9%;个体经营户5.25万个,增加1.29万个,增长32.5%(详见表2-1)。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6.32万人,比2018年末增加0.45万人,增长2.8%,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96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4.95万人,减少0.71万人,下降12.5%;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1.37万人,增加1.16万人,增长11.3%。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8.69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3.97万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49万人,占21.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50万人,占15.3%;教育2.03万人,占12.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82万人,占43.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58万人,占18.2%;住宿和餐饮业1.46万人,占16.8%(详见表2-3)。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4]表内不足以最小计量单位计数的用“0”表示,表内指标无数据的空值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