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献血免5次晨跑,这政策戳你肺管子了?

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真的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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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日,江苏南京,网友发布视频表示:南京邮电大学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献血的学生可减免献血后的5次晨跑和两周的体育课。面对质疑,校方回应称:不是为了鼓励献血,学校规定晨跑需要跑够次数,对于献血减免是考虑到学生献血后不能够参加剧烈的运动。

我就纳闷了:大学生献血后免晨跑有什么可质疑的?难不成献血后还得立即跑个半马?

校方还挺客气、低调、温良恭谦让:“不是为了鼓励献血……”别搞错了,这是大学生啊,成年人了,献血不献血,都是自愿的事,难不成学校还用强行干涉?

我国《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献血法》第七条又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2023年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要求:“鼓励青年群体参与无偿献血。针对青年群体特点,组织开展个性化主题献血活动,增加献血活动趣味性,提升青年群体关注度。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同时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制定激励政策,对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等激励措施,充分调动青年群体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主动性。”

我国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六规定:“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热心公益”这是大学生的行为准则。

综上,无论从国家法律,还是从大学生准则,大学生自愿献血都是一个很正常、值得鼓励、必须鼓励的事。这个问题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不必遮遮掩掩,无需欲言又止。网络大V“书香”和我持同样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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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献血后暂时不能进行剧烈体育运动这是基本常识,是为了更好保护献血者,也是鼓励大家献血的做法。”鼓励无偿献血,天经地义。无偿献血不鼓励,难道去拿钱买血?

大学生是优秀青年的代表,主要体现在他们的理想、创新、勇气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大学生作为青年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无偿献血体现了高尚的社会责任感。如果优秀青年代表们都不去献血了,那还有谁去献血?血到用时方恨少,网上喷子啊,你们以及家人躺病床上需要用血又没有血时,希望你们不要抱怨国家,不要愤恨社会。

无偿献血绝非纯义务,而是尽义务的同时也能享权利,责任和权利是孪生姐妹。

《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方对无偿献血者推行“三免政策”(即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和免交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今后各种优待还会扩大。

当下各地都有对无偿献血人的各种待遇,网友不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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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活中的优待比上面列举的只有更多。对做公益的行为,国家不会忘记他们的,社会必须善待他们,这就叫善有善报。一些地方对大学生无偿献血还有专门规定,比如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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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我国自上而下对无偿献血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2021年全球血液安全和可获得性现状报告》显示,我国无偿献血总量、血液质量安全水平和临床用血合理水平等方面位居全球前列。

南京邮电大学的学生积极参加献血,本来是一件好事,正能量好事,网上一些人是闲吃萝卜淡操心,瞎带JB节奏。学校给献血的学生免晨跑,当然为了保证学生一定的休息,尽快恢复体力,总不能学生献血后围操场跑上10圈?对邮电大学的此政策唧唧歪歪、阴阳怪气的家伙都是群什么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