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度南山租房补贴开始申请,最高可达5000元/月,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20日。
2.申请条件包括持有“南山领航卡”的A卡或B卡持卡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住房建设用地。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南山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此外,深圳市级补贴包括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和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等。
5.具体补贴标准和期限根据申请条件和审核结果确定。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注意啦
“南山领航卡”持卡人租房补贴申请开始
最高5000元/月
一起来看看详情
受理时间及方式
受理对象及条件
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别错过啦
另外小编再给大家带来
深圳市实际人才补贴的信息
✅申请条件
(一)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
1.取得深圳户籍。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首发申请时在深圳全职工作,在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下同)。
4.续发申请时仍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学历、引进身份等条件以办理引进手续时核准的信息为准。
(二)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
1.具有以下身份之一: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2)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3)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
(4)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申请人身份信息应当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所使用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申请人使用多个不同身份信息登记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分别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并档、在社保部门进行信息变更或合并后申报,并提交其他身份信息文件。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以国(境)外学历学位申请的,应当取得我国承认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以国内学历申请的,以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记载的学历为准。
3.首发申请时在深圳全职工作,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
4.续发申请时仍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社会保险是指新引进博士人才通过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
信息来源: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rcfw/content/post_9674544.html
来源:
https://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rcfw/content/post_11707010.html?sessionid=-1820964351
-END-
▌编辑:柯南(吴德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