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
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1、2025年5月8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2、2025年5月8日前申请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利率执行。
3、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年5月8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仍按原利率执行,自202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利率。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