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鲤城区举行二轮电动车第三者责任救助保险协议签约仪式,这也标志着鲤城“救助+保险+服务”民生保障机制的再升级。
签约仪式上,泉州鲤城区古城见义勇为司法关爱促进会、交警鲤城大队与中国人保泉州市鲤城支公司共同签订了2025年版二轮电动车第三者责任救助保险协议。根据协议,今后在鲤城辖区内发生的二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含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其他二轮电动车路外事故),满足条件的当事人可获最高50000元的救助保障,保险期限为一年。
据悉,为构建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救助+保险+服务”机制,鲤城区二轮电动车第三者责任救助保险协议于去年4月首次签订,通过救助保险形式为交通事故善后提供保障。自签订以来,已累计为24起二轮电动车事故当事人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有效缓解了“调解难、理赔难”的困境。
今年,在鲤城区委政法委的有力协调推动下,该保险协议内容进一步升级,惠及更多市民群众。其中,保障对象由原来的“户籍、居住证所在地为鲤城的居民”扩大至“在鲤城辖区发生的涉二轮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中国公民”;补偿标准相较于去年也有所提高。
根据协议,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障对象死亡的,补偿费用最高限额为50000元/人;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障对象伤残的,最高按“死亡补偿最高限额×伤残系数”给予补偿;因保险事故造成保障对象受伤的,根据涉案金额,补偿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至15000元不等。值得注意的是,该保险补偿金额以最高者为准,不累计补偿。
三审:蔡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