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11时左右,在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上,一名未成年的小孩哥驾驶着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向西一路狂奔。当时,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所乘坐的小汽车时速约60公里,而小孩哥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速度却比记者的车速还要快。更让人捏一把汗的是,这名小孩哥并没有佩戴头盔,驾驶着电动自行车来回穿梭于车流之中。一旁经过的小汽车司机不停鸣笛提醒小孩哥减速,并告诉他要佩戴头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所以,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随后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表示,这名小孩哥驾驶无牌电动车以如此快的速度在马路上穿插行驶,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也是非常危险的。“我们将协同属地交警部门,责令小孩的父母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交警部门表示。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史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