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意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的通知》等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的民办学校开展了年度检查,现将民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和幼儿园年检结果予以公告。
除以下公告的外,未经依法审批的民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和幼儿园均为非法民办学校。希望广大市民选择合法的民办学校,并予以监督,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不当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