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电力客户:
为充分保障用电客户权益,国网奎屯供电公司对考核用户和长期不用电用户电费余额予以清退,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账户退费方式:本人办理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退费申请单(原件)。非本人办理时,需提供用电客户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用电客户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退费申请单(原件)。退费申请单中退费款项收款信息需写明银行账户户名、户号、开户行名称及联行号。
2.办理非自然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账户退费方式: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退费申请单(原件),提供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委托书、退费申请单需加盖用电客户公章。办理人应与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书中的受托人为同一人。
请广大电力客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前来我公司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该债权。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归属地供电所、营业厅。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奎屯供电公司
202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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