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国家消防救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里面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动火作业提出了五项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内部审批公告;三是严格作业人员管理;四是严格作业现场管控;五是鼓励举报违规动火。
这与国家开展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的要求相契合
但现在还有个问题
让不少人十分困惑
究竟什么是动火作业?
安全风险有哪些?
动火作业注意事项有什么?
今天
蓝浙浙就带大家
一文读懂动火作业的“高危基因”
什么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常见类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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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分规定、地方性法规和标准里面对动火作业的定义:
一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
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注:包括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
二
《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通告》
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
三
《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第28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动火作业是指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包括电焊、气焊(割)、喷灯焊接加热及电钻、砂轮打磨等作业方式。
四
《无锡市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锡政规〔2024〕4号)
本规定所称动火作业,是指除常规生产和生活用火以外,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者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分为固定动火和临时动火。
五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等11部门印发的《北京市既有建筑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施工动火作业(以下统称“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动火作业存在哪些安全风险?
01
焊渣飞溅,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引发火灾爆炸。
02
作业场所周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火焰或高温引起燃烧爆炸。
03
在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时空气流通不畅,可燃物料蒸气局部浓度过高,当达到爆炸极限时如果遇到火源或高温,则可能造成燃爆。再加上受限空间内人员疏散不便,还会加大对人员的伤害风险。
04
动火作业时系统未有效隔离,易燃可燃物料串入系统后造成燃爆。
05
作业人员技能低下、无证上岗,带来风险。
06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管理不善,可能带来火灾爆炸。
07
使用电焊机作业可能造成人员触电及气体燃爆。
单位动火审批参考流程
(一)
“动火审批”使用《审批表》,由动火作业实施部门或人员填写《审批表》。
(二)
动火作业实施部门或人员《审批表》中,必须报告操作的区域、时间等信息。涉及电气焊等特种作业的,应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三)
单位负责人收到《审批表》后,必须到报告操作的区域进行查验,核对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必须核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作业类型是否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四)
单位负责人“两核查”后,对符合要求的,审批同意动火作业。如不符合要求,不予同意。
(五)
人员密集场所在经营期间严禁动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炸危险品区域严禁动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严禁动火作业。
作业现场防护要求
一
动火作业要严格遵守动火作业现场管控“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二
动火作业应优先将工件转移至室外或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工件不可移动时,应将工件周围所有可燃物转移至安全位置。工件及可燃物均无法转移时,应通过“洒水、铺盖湿沙、金属薄板或类似的不燃物品”等措施,对可燃地板、有开口和裂缝的地板或墙壁实施保护。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必须在下方放置遮板,防止高温残渣、火星掉落。
三
动火作业间断、终结、转移时应清理检查现场是否残留火种,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四
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在发现初起火灾时,要立即报警,组织扑救,并及时疏散人员。
@所有人
这份施工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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