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十年来,这一制度为百姓存款安全撑起"保护伞",成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支柱,有效维护了金融稳定和公众信心。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保障公众存款安全。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险存款包括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2020年11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定期公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供公众查询,在存款前请认准存款保险标识。
在规定情形下,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机构的存款本息合计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内,存款保险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被保险存款包括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需要注意的是理财、基金等投资类产品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在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分行指导下,中国银行蚌埠分行紧跟时代热点,探索数字化存款保险宣传模式,利用科技赋能,使用AI技术推出存款保险AI数字人播报形式,制作存款保险普及视频,在辖内营业网点循环播放,打造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的线上宣传矩阵,扩大宣传覆盖面,有效提升宣传质效。
编辑:司从建 校检:袁玉柱
审核:李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