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组织、参与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通告

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港口度假区禁止在针头岩(大青针)、中广核海上风电项目、小星山周边海域范围内开展浮潜、体验潜、水肺潜水、自由潜等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七条,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根据《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海上非客船载客的通知》,各种海上船舶载客必须经船检部门检验合格,持有客船相应的证书;否则,禁止搭载与该船舶营运和生产无关的人员。
目前,港口辖区内尚未有具备提供潜水服务的资质的个人或企业,在针头岩(大青针)、中广核海上风电项目、小星山周边海域上开展浮潜、体验潜、水肺潜水、自由潜等活动均属非法,不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是重点查处打击对象。呼吁游客朋友以安全为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轻信任何渠道发布的招揽广告信息,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若因擅自参加非法海上旅游活动而造成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损失及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游客个人承担。
特此通告。

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
来源: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编辑:曾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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