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

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履约服务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坚决纠治不正之风,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更好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问题线索。主要内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一是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二是物业服务企业未在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物业费和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三是新老物业企业交接过程中不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的移交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一是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二是物业企业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三是业主委员会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四是物业企业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住宅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物业企业对出现的问题维修不及时,对群众更新要求强烈的老旧电梯未及时申报更新。

(四)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至国家和自治区集中整治工作结束止。

三、投诉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996-4695549

       真:0996-4695549

举报邮箱:3481755655@qq.com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依据工作要求,及时处理有关举报线索,严格保密举报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


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28



来源轮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陈义

审核:陈容芳

终审:拉苏荣图片轮台零距离”投稿邮箱:xjlt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