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 “五一”节日期间推行柔性执法、开放免费停车泊位

关于“五一”节日期间推行柔性执法、开放免费停车泊位等便民利民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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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五一”节日临近,为营造温馨欢乐的节日氛围,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提升来县旅游体验,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五一”假期期间,大通公安局、城管局结合实际,决定在“五一”节日期间推出柔性执法、免费开放单位停车场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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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5年5月1日0:00至2025年5月5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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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区域

大通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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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

(一)柔性执法

1.轻微违法九个不予处罚

(1)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载货汽车初次驶入禁行路段、小型汽车初次驶入单行道,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驾驶人在现场经告知后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

(3)通过路口遇有禁止通行信号时,车辆未完全越过停止线及时停车的不予处罚。

(4)在城市道路右转专用车道右转,短距离骑跨占压分道线,未影响道路通行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5)机动车驾驶室内放置物品影响驾驶人安全视线,车身外部轻微改变(增加玩偶或装饰)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6)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产生的违反标志标线指示、违反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7)机动车行驶未按规定位置粘贴临时号牌,经交通警察提醒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8)对城区占人行道、公共绿地等轻微违法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当场口头告知、教育劝离,引导其规范停车的不予处罚。

(9)对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停车,实行“先短信提示后处罚”;经提示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温馨提示:该通告仅适用于规定时间内产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客车超员、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按程序予以从严整治和处罚。

(二)开放免费停车泊位

1.开放车型

7座以下(含7座)小型非营运车辆。

2.开放范围

(1)公共临时停车泊位

全县46处公共临时停车场的2546个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车。

(2)景区停车泊位

全县4个开放景区、5个景点、33个星级乡村旅游接待点的1467个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车。

(3)开放机关单位停车场

全县26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的501个停车泊位实行免费停车。

(三)新增免费夜间停车位

为了满足群众“五一”节日期间夜间停车的需求。城区所有道路(含严管街),允许在20:00-次日07:00靠道路右侧路边依次顺向停放,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不得影响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温馨提示:

1.以上免费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属于公益性停车场地,仅提供停车泊位,不负责财物保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遗失、车辆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

2.占压盲道、人行道、人行横道、消防通道、应急出口、公交站台,多排停放等属于影响通行的行为,交通警察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附件:免费开放停车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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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大通县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29日

来源:大通融媒

监制:刘幸海
责编:马靖
编辑:冯丽晨、赵洪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