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许昌一地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事件!

    “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浓厚廉洁过节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禹州市公安局颍川中心派出所原所长杜禹宁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4月至2022年6月,杜禹宁利用其亲属婚丧事宜和本人生日、工作调动等,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杜禹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任刚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刚在管理和服务活动中吃拿卡要,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对象白酒、红酒和礼金等财物,严重损害我市营商环境。任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禹州市鸿畅镇卫生院医务科主任郭鹏涛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24年4月,郭鹏涛利用女儿米面宴席之际,通过电话或当面邀约形式组织聚会并收取礼金。2025年3月,郭鹏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在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纠治“四风”必须再加力、再冲锋。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认识自身责任,经常对照检查、检视剖析、反躬自省,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铁规矩内化为自身的言行准则。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走深走实,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全市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基调,严格监督执纪,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形成震慑,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党员干部的习惯自觉。

(党风政风监督室供稿)

来源:清风禹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