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外卖已送达”
每一份准时无误的订单
背后都是外卖骑手们
“风里来,雨里去”的辛勤付出
近日晚
外卖小哥黄某驾驶电动自行车
在湖州市区某路段起步时
与正常行驶的
另一名外卖小哥相撞
事故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
当交警赶到时
发现黄某身上阵阵酒气
随后交警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其数值竟达239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或许有人会疑惑
“我骑的是非机动车
就算喝醉了也没事吧?”
是不是大家还存在这样的误区
只有酒后驾驶小轿车
才算得上是酒驾
却不知道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
也会受到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危害
01
触觉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电动自行车,维持车辆平衡。
02
判断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
04
疲劳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车路线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这样争分夺秒地在路上行车,不仅忽视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且还延误了送餐时间,得不偿失,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请不要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务必遵守交规,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扣好卡扣,安全上路从你我做起。
闯红灯、逆行......
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无视交通法规
造成了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下面将曝光一批
外卖快递骑手交通违法行为!
01
身份证号码:411725********4459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5日9时52分
违法地点:吴兴区苕溪东路与陆王路路口
违法行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02
身份证号码:330501********775X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7日10时01分
违法地点:吴兴区二环东路3公里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3
身份证号码:532621********7037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1日9时53分
违法地点:德清县中兴南路与新琪巷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4
身份证号码:413021********653X
违法时间:2025年4月7日10时
违法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397号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5
身份证号码:342224********0133
违法时间:2025年4月9日14时23分
违法地点:织里镇织里北路与康泰路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06
身份证号码: 341203********1556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6日14时24分
违法地点:吴兴区湖织大道与织太线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骑行电动自行车 摒弃八种危险行为
危险行为1:随意变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行动灵活,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随心所欲,不左右观察路面情况,不顾后面或周边行驶的车辆和行人。
危险行为2: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闯红灯引起的电动自行车事故不时发生,特别是在红绿灯转换之间,有的电动车驾驶员为抢先一步闯了红灯。殊不知,这样的情况下,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危险行为3:电动自行车逆行
很多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贪图方便,不愿绕行,逆向行驶,给顺行车辆带来很多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危险行为4: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现实中很多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安全,隐患极大。
危险行为5: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载人后制动距离加长,车辆重心提升,在转弯时易发生倾倒,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危险行为6: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
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候红灯时,总有人不自觉地越过停车线,有的甚至将车停在路口中间等红灯,严重阻碍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也使自身处于右转车辆盲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危险行为7:乱停乱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危险行为8:边骑车边拨打、接听手机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接打电话很容易分散注意力,存在安全隐患。
湖州公安提醒
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预防事故发生
本文由“湖州七彩警薇”微信团队出品
责编:翁文杰 编辑: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