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山市缴存职工在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个人账户封存且未继续在异地缴存的情况下,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2.提取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等材料。
3.职工可通过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线下办理地址进行提取申请。
4.提取资金将于三个工作日以内划账至与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2016年12月31日前
已在佛山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职工
符合条件的
可以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啦
2025年4月25日起开始办理
✅提取申请人为本市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为封存状态且未继续在异地缴存。
✅于2016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在本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未继续在本市缴存。
✅在本市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存在冻结、违规提取等限制提取情形。
✅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提取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授权书)》(网上申报免提供)。
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账户。
1. 在“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菜单栏【城市服务】进入佛山城市服务平台,点击“公积金”,也可以点击下方名片,关注【佛山本地宝】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公积金提取】,点击“办理入口”后点击“公积金”
2. 首页点击【业务大厅】,点击【封存达到规定时间且未继续缴存提取】-【我要提取】,阅读并同意《提取承诺(授权)声明》,进入申报页面。如图:
3. 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账号,点击“申请提取”完成提取申请。
4. 提交业务后,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fsgjj.foshan.gov.cn/),在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个人提取办理】进入提取类型选择页面,点击【封存达到规定时间且未继续缴存提取】,点击下一步进入提取承诺(授权)声明对话框,仔细阅读《提取承诺(授权)声明》,点击同意后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注:选择提取类型后请仔细阅读温馨提示,不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无法办理提取)。
2. 选择收款银行,录入收款账号,提交后完成提取申请,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 【提取】-【个人提取业务】中查看。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职工,可前往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具体银行地址可在【佛山本地宝】发送关键词【公积金提取】后即可查询,选择就近点进行办理。
🔹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请提取申请人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提供的申请材料应为原件。
🔹经提取申请人授权,公积金中心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得准确信息的,可无需提取申请人提供相应的纸质申请材料。
🔹提取申请人申请办理提取业务应对申请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公积金中心有权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进行核查,单位及提取申请人应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在办结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能作出决定的,公积金中心可要求提取申请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等。另外,因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取申请人行为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限内。一般情况下,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于三个工作日以内划账。
🔹公积金中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资金,提取资金应划入公积金中心与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且无设置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准确完整。银行账户可为以下任一银行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顺德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佛山农商银行、南海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平安银行,亦可提供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当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一类账户。
🔹咨询电话:1232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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