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第三方责任人骗取医保基金,违法!

图片

现实案例

2024年4月我省医保部门在外伤医疗费用审核工作中发现涉嫌欺诈骗保的问题线索,立即启动调查。

经查,林某骑电动自行车,在鼓楼区某条道路上与许某某骑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林某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注明当事人林某受伤无责任,当事人许某某逆行负全部责任。事后,林某被送往福州市某医院治疗,住院治疗期间,杨某(林某丈夫)在明知交警认定结果有第三方责任人情况下,在医保服务站办理外伤医疗费用刷卡结算报备手续时,称妻子系骑电动车摔倒,无第三方责任。事故后涉及此次交通事故相关费用共5笔门诊和2笔住院费用均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共3万余元。

最终,我省医保部门追回被骗取的医保基金3万余元并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将该案件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相关法律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参保人以骗保为目的,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将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除此外,还将对实施骗保的人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醒 

若发现欺诈骗保行为,参保人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等渠道,向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图片

举报方式

1. 电话。各地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省本级:0591-88612393

福州:0591-88609619

厦门:0592-5611916(思明区、集美区、海沧区)

厦门:0592-5611800(湖里区、翔安区、同安区)

宁德:0593-2880387

莆田:0594-2308088

莆田:0594-12345转2

泉州:0595-22860000

漳州:0596-2923055

漳州:0596-2031167

龙岩:0597-3085108

龙岩:0597-3303029

三明:0598-8223123

南平:0599-8850002

平潭:0591-12345转医保

2. 写信。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或各地医保局。

3. 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在线提交。

(上下滑动查看)


来源:福建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