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姜传武 徐浜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房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大家记得在每年开展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要如实上报……”在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与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交汇之际,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进社区活动在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歇金台社区举行。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法律顾问、驰华律师事务所张晓波律师重点围绕民法典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法知识,结合生动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瞒报收入、偷逃税款等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歇金台社区法治大讲堂现场
此次活动以“专家讲法+互动答疑+趣味游戏”的形式,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吸引了社区居民踊跃参与。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业务骨干杜慧向居民们讲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房产税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及民法典中的涉税条款。税务人员向居民发放《个人所得税汇算指南》《社保费缴纳须知》,松滋市司法人员向居民发放《民法典知识问答》《民法典50问》。参加活动的王绪华阿姨高兴地说:“我一直不太清楚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到底怎么操作,今天听了税务人员的讲解,终于明白了,这个活动真是太实用了!”
歇金台社区居民认真学习了解税费政策
在户外普法环节,税务和司法干部还以趣味问答方式,激发居民学习民法典和税费知识的积极性。参加活动的歇金台社区居民文泽风女士说:“答题活动寓教于乐,让我们在活泼的氛围中学到了民法典和税费知识。”
歇金台社区居民积极抽签答题赢得小奖品
“这样的普法活动很实用,以往大家对民法典、税法的理解不够深入,税务和司法部门用有奖答题的形式,让法律社区、走进群众,这种方法蛮适用。”参加活动的歇金台社区工作人员黄媛媛表示:“民法典及税收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大家都合规经营、诚信纳税,我们社区工作就更好做了!”
“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不仅提高了居民对税收政策的知晓度,也进一步拉近了税务部门与社区居民的距离,增强了居民依法纳税的意识。”国家税务总局松滋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亮表示,今后将善始善终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广泛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推动知法懂法守法蔚然成风。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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