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二手车维保数据可以发财了

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其中提到要加强芹菜领域信息共享,支持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发展,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过去20年,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草莽发展,大家都眼红美国的二手车数据服务商业模式,认为自己也能干成大赚一笔。结果是一地鸡毛,谁也干不成,因为初心都不是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是保护自身的二手车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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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国家就应人大代表提案,发布了促进二手车交易的若干意见,其中就有建立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的意见,但至今也没有根本上解决车辆数据查询问题。毕竟,二手车是传统行业,发展如何得看供给水平。任何行业,都不能指望其他行业配合你发展,你得自立自强。比如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早先就是通过经销商使用车企维修保养平台的管理漏洞,破解车企数据库,爬取车辆维修保养信息,然后卖给二手车交易商,虽然解决了二手车交易查询数据空白问题,但这种草莽式获取数据的历史,恐怕会成为抑制产业发展的绊脚石。

时至今日,车企也没有开放维保数据的强制义务。二手车行业该怎么获取,还是在怎么获取。至于二手车交易商希望的车企免费或者收费开放,恐怕连谈都没法谈。毕竟,车企也想搞二手车交易,也想赚钱,但二手车信息查询那点数据收益,连车企开放数据的成本投入都覆盖不了,毕竟,要解决数据脱敏、数据安全、个人隐私泄漏等问题,需要的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和法律法规风险问题,根本不是某个车企能自主解决的,按照使用条数付费,多少钱一条才能覆盖必要成本呢?什么叫必要成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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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行业只想要数据,而不考虑数据开放引发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就算双方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坐下来谈,都认可开放,但怎么开放,恐怕双方都解决不了。因为车企是否拥有车辆使用数据的所有权还不明确,二手车商也未必能获得使用数据的必要授权。不能因为要促进二手车交易,就想当然认为车主就应该无私开放车辆使用过程数据,毕竟开放数据于车主不利,又不涉及国家安全需要。既然是市场交易,为何非得要卖方单方面数据透明呢。不讲清楚法理问题,单纯借鉴有低人权优势的西方经验,是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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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二手车交易的信息透明问题,终极解决之道来自于两个方面。

一是从数据确权角度考虑。应该确定包括维保在内所有车辆使用数据,所有权属于车主,未经车主同意,任何机构不应开放数据。只有界定清楚数据所有权,才能通过车主同意机制,解决数据开放的问题。至于开放的技术问题,作为消费者权益代表机构,完全可以通过部门法规,要求车企、经销商、独立维修企业等维修服务企业,把维保数据存储在车辆和云端。

二是从智能网联汽车的软件OTA升级标准考虑。目前欧美日的保险公司,已经要求车辆得符合类似ISO 24089车辆软件OTA标准,这样才会承保。我国也已经发布了《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 GB 44496-2024》,新车型要求2026年开始得符合这个标准,已经获批车型也得在2028年符合该标准。这意味着,车辆维修只要涉及软件升级,就视同为新的交付。如果不能控制这个关键节点,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则会因车辆功能变化而被无限放大,风险控制难度大增。对二手车而言也是如此,如果没有这个OTA数据,何谈对车辆历史性能的掌握呢……

有了数据确权和强制性标准,车主可以自己通过车辆查询到,也可以通过云端查询。有车主授权,包括二手车商在内的其他机构,既可以通过车辆,也可以通过云端查询。至于有人说老旧车型根本没有数据存储出能力,这个太小看当下的智能网联技术产业供给能力吧,车联网软硬件技术,包括隐私安全保护技术,根本不是问题,法律法规才是问题。我认为,只要不鼓励掠夺车主数据轻松套利的二手车数据查询商业模式发展,这些数据开放问题都不难解决。

二手车行业的发展,需要自立自强。根本不需要和车企搞什么协同,只要解决车辆使用数据的消费者所有权问题,剩下的是汽车消费者利益代表去和车企谈判落实数据所有权的问题。既然大政方针是促进消费,凡是不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都有改革的必要性。二手车行业应该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从源头解决信息查询和数据可信问题,单纯抱怨车企不开放数据于事无补。

从过往历史看,在保护车主数据权益方面,车企显然比二手车行业更审慎,不然何以车企不开放数据呢。如果车企不经车主同意,就可以开放车辆数据——别去较真维保数据是否带有个人信息,毕竟开放的数据是否带有个人信息,很难有效监管——那么作为联网车辆的车主,你是否担心你昨晚去了什么地方,第二天就天下皆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