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群殴精神患者!一医院10名护士获刑,5年职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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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上午,乌兰察布集宁区司法审判机关对一起性质恶劣的故意伤害案件作出公开宣判。马某朝、郝某龙、贾某雪等10名涉案人员,均为当地某精神康复医院护士,因殴打患者被判处十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被依法裁定五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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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还原,案件起因于患者刘某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不配合行为,并伴有言语冲突。当护士马某朝试图对其进行约束时,遭到踢踹反抗。冲动之下,马某朝与同事李某率先在病房内对刘某实施殴打。随后,马某朝为泄愤,郝某龙、贾某雪等8人出于“帮衬”心理,将刘某带至洗澡间再次进行围殴。

医学鉴定结果显示,刘某身体遭受多处严重伤害,包括三处轻伤一级与一处轻伤二级,其痛苦与创伤令人触目惊心。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视情节轻重将面临不同程度的惩处:

造成一般伤害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死亡的,刑罚更为严厉。而针对负有看护职责人员虐待被看护者的行为,法律亦明确规定,情节恶劣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这些条款的存在,为维护社会秩序与弱势群体权益构筑起坚实的法律屏障。 

司法审判机关经严谨审理认定,马某朝等10人先后两次对患者实施暴力行为,致其身体严重损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作为白衣天使的医护人员,本应秉持“救死扶伤”的职业操守,却将暴力施加于患病无助的精神障碍患者,不仅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更在社会层面引发强烈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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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审判机关依法对10名被告人从严量刑,并附加职业禁止令,旨在以法律手段净化医疗环境,杜绝此类悲剧重演。 

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信任与托付,任何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它也向社会公众传递出清晰的信号——法律始终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无论是何种身份、何种职业,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付出沉重代价。唯有坚守法律底线、恪守职业伦理,才能共同构建和谐有序的医疗环境,守护每一位患者的尊严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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