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邓妍率调研组来我市,就《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修正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座谈会上,调研组对此次修改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背景及意义进行说明。与会人员围绕监督程序、监督方式、监督重点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修正草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铁岭市已相继制定13部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在选题与内容上精准对接改革发展大局和民生问题,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立法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把控立法质量,如物业管理条例、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紧扣民生热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了社会实际问题。今年确定的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立法项目,具有一定前瞻性,期望铁岭再接再厉,把立法工作做得更好。
调研组指出,调研期间,通过深入广泛征求意见,为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了丰富素材和多元视角。一定会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系统梳理,切实将基层智慧充分融入到法规修改完善的各个环节,确保法规内容科学严谨、切实可行。
铁岭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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