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6日,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进行现金管理目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管理额度为不超 1 亿元,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投资方式是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本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有收益波动、流动性等风险,公司将采取择优质产品、跟踪净值变动等风险控制措施。
此举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实施,不影响资金周转,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备查文件为《深圳市中海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