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广东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为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动力,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关键作用,4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厘清政府投资责任边界,制定政府投资领域目录。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资金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要进一步细化相关投资领域,形成政府投资领域目录,原则上政府不参与目录以外项目的投资。

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为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内生动力,《通知》还提出,聚焦铁路、高速公路、港口、机场、水利、核电、火电、充电桩、储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梳理形成向民营企业推介的重大项目和应用场景清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建设。

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联合,依法依规通过合资共设、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共同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加大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力度,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探索建立公用基础设施租赁机制。围绕补齐公共服务短板,依规争取改革授权,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通过长期租赁形式交由政府使用管理的社会民生项目建设运营新模式,并依法依规在用地、税收、财政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相关项目要遵循《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严禁新增隐性债务。

引导支持民间资本扩大创新投入

除基础设施领域外,《通知》还指出,要用好政府专项资金和投资基金,通过投资补助、以奖代补、投资入股等方式,撬动民间资本加大创新投入。严格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要研究出台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建设国家或省市研发创新平台的政策举措,加快向民营企业开放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在投入大、专业性强且社会力量相对缺位的低空经济、生物制造、光芯片等领域,由政府支持建设一批中试平台,畅通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通道。

吸引高质量境外资本投资

《通知》提出,支持外资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助推广东先进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支持外资到广东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促进金融、信息、商务服务等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全球知名龙头企业将总部基地和高附加值业务在广东落地,鼓励支持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产。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以及跨国公司总部,按照《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给予奖励。

探索在城市开展气、水、电、通信等地下管网综合特许经营试点

在拓宽项目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方面,《通知》明确,创新城乡建设投融资方式方法,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因地制宜支持城乡特色产业发展。探索在城市开展气、水、电、通信等地下管网综合特许经营试点,建立完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及不动产登记制度,依法保护试点范围内特许经营者取得合法收益的排他性权利,完善公用事业价格制定、调整和补偿机制,实现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保障项目合理收益,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杨朝露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