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城市化表现出"弹性城市化"和"接力式进城"的特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实现部分成员的城市化。
2.农民城市化的过程实际上体现出农民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即农民如何对接市场,如何把握市场机会和应对市场压力。
3.大城市近郊农村具有靠近城市的区位优势,市场机会和政策保障方面都比一般中西部农村更有优势。
4.然而,中西部农村面临的市场压力更大,包括婚姻压力和城市化的压力。
5.由于市场机会的差异,各地农村的农民在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婚姻市场中处于不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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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萍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城市化就是农民进城的过程。我国的城市化表现出"弹性城市化"和"接力式进城"的特点,即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以农村为根基,以城市生活为目标,通过代际合力的方式实现家庭部分成员的城市化。这一特点在中西部农村体现得尤为明显。城市化包含多个维度,如就业非农化、在城市买房、享受城市社会保障等。
农民城市化的过程实际上体现出农民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即农民如何对接市场,如何把握市场机会和应对市场压力。总体而言,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两大市场,即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全国性的婚姻市场,这两个市场给农民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改变。从"农民一市场"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市场对农民家庭的影响分为两个维度,即市场机会和市场压力。市场力量在大城市近郊农村和一般中西部农村以不同的面目呈现,因此形塑出两种不同的城市化路径。
一
大城市近郊农村的城市化基于市场机会而来,其过程表现出更加自然而然的特点。近郊农村具有靠近城市的区位优势,因此在市场机会和政策保障方面都比一般中西部农村更有优势。
市场机会的多少往往表现为其吸纳劳动力程度的高低。大城市近郊农村的市场机会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当地农民进入市场较早。以武汉黄陂农村为例,当地农民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就有在城市务工的机会,而从90年代开始,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越来越多,城市能够提供的就业机会也越来越多。在与市场的深度互动过程中,一批人由于头脑灵活、善于抓住机遇,已经进入城市安居。而即使仍然居住在农村的农民,其生活方式、观念等也都具有很强的城市特征。他们虽然居住在农村,但收入完全来自进城务工经商,生活方式与城市差别不大,当地人自己说他们现在是半城市化。
二是城郊农村市场机会较多,当地劳动力已经完全实现就业非农化。大城市近郊的区位优势使得当地农村所有的劳动力都能在市场中寻找到就业机会,以笔者调研的黄陂农村为例:当地年轻人主要在武汉市区内务工,以从事服务业为主,工资为每月三四千元;中年人主要在乡镇附近的工业园务工,工资为每月两三千元;而老年人既可以在工业园或建筑工地上打零工,也可以在村庄附近的蔬菜种植基地打工,一天可以挣几十元到100元不等。虽然每个人打工的收入并不是很高,但充分的就业机会使家庭劳动力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因此每个家庭的收入都不低。黄陂一个村庄的村支书说:"我们村现在每个家庭至少有二三十万存款。"
除市场机会以外,大城市的发展不断辐射和扩展到周边农村,近郊农村的土地都有被征拆的可能,这也使得政府在农民进城过程中发挥着一定的主导作用。因此,近郊农村的城市化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市场机会带来的、农民家庭自主城市化的过程,在村庄内部表现为农民因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而渐次进城;二是市场机会和政府主导相结合,主要以村庄整体一次性进城表现出来。市场机会主要通过吸纳劳动力就业来助推农民家庭的城市化,而政府主导则主要是通过对土地的规划和管理来为农民提供城市化的制度保障。由市场机会助推的城市化是一个更加自然、渐进的过程,农民根据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选择是否进城。在此情况下,那些有能力、收入更高的农民家庭率先进城,而其余的则仍然以村庄为生活依托,并在未来逐渐进城。
政府主导的城市化需要以地方财政雄厚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笔者调研的苏南近郊农村,就是比较典型的政府主导的城市化类型。但政府主导也是建立在当地农民较早就实现了就业非农化的基础之上,即农民在观念、生活方式上已经类城市化。苏南农村的政府主要是通过对土地的管理和规划进一步加快农民城市化的步伐。具体而言,当地政府通过宅基地置换安置房和农地换社保的方式,解决了农民在城市中的住房和保障问题,加之当地就业机会多,农民进城后在就业上有保障,因此可以在城市安居。政府主导的城市化一般表现为村庄整体的、一次性进城,政府要为进城农民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因此其负担较重。
当前我国各地农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政府主导城市化的过程,但实际上,政府主导的城市化具有一定的限度和条件。首先,需要地方财政作为经济支撑,如此才能为进城农民提供相应的保障;其次,还需要有充分的市场就业机会,让农民在城市能够生活得下去。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面,中西部农村的地方政府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不能为进城农民提供足够的社会保障;另一方面,中西部县级城市就业机会有限,县城基本完全是消费性的,没有生产性,农民即使在城市买了房也很难在那里立足。
由于对政府财政有很强的依赖,因此由政府主导的城市化即使在大城市近郊农村也只能部分存在,大部分农民家庭是通过与市场的互动,以就业为载体而逐渐实现家庭的城市化目标。
二
与大城市近郊农村相比,中西部农村的城市化更多是由市场压力带来的。大城市近郊农村具有充分的就业机会,因此能够吸纳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劳动力就业,只要具有劳动能力,只要想干活,基本都能找到就业机会。而中西部农村则表现出"有市场经济而无市场机会"的特点,中青年劳动力可以到沿海城市或其余大城市务工,但中老年劳动力则很难进入市场,他们一般只能在务农的同时,在县城以内偶尔打点零工。
虽然中西部地区的市场机会有限,但农民所感受到的市场压力却非常大。市场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婚姻压力,二是城市化的压力。这两重压力在村庄竞争中被进一步放大。笔者在中西部农村调研发现,除少部分有经济实力的家庭以外,大部分家庭在城镇买房都是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如婚姻压力、村庄竞争的压力、教育压力等。如在江汉平原的应城等地,男方家庭不在城镇买房就难以娶到媳妇。农民迫于各种压力在城镇买房,却很难真正在城市站稳脚跟。
前文提到,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两大市场,即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婚姻市场,而各地农村的农民由于市场机会的差异,在这两个市场中都处于不同的位置。从劳动力市场而言,大城市近郊农村的农民能够在市场中实现充分就业,家庭劳动力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使用,农民家庭逐渐突破"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务工收入成为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一般中西部农村,当地的就业机会有限,中青年劳动力进入市场,中老年人则以在村务农为主,务工收入是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务农收入对家庭而言仍然不可或缺。而从婚姻市场来看,全国婚姻市场也存在梯度的结构。大城市近郊农村显然在全国性婚姻市场中处于优势地位,男性结婚难度不大,婚姻成本也不高;而中西部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在全国性婚姻市场中则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男性结婚难度大,婚姻成本也很高。总体来看,中西部农村面临的市场压力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