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正式启动!面向全区征集

关于征集

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专题展览作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传承泉州传统文化与鲤城区域文化,弘扬作风建设新成效、新风貌,现面向全区开展专题展览作品征集活动。



征集主题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主题,结合纠“四风”、树新风和廉洁文化等内容,弘扬时代新风,展现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的实践与成效。



活动机构



主办单位

鲤城区纪委监委

鲤城区委组织部

鲤城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鲤城区教育局

鲤城区文联

协办单位

鲤城区教师进修学校

鲤城区书法家协会

鲤城区美术家协会

鲤城区摄影家协会



征集对象



全区干部职工、学校师生、书画家、摄影家及其他艺术爱好者。



作品类型及要求



(一)书画作品
1.书法(软笔、硬笔):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廉政警句,尺寸在六尺全宣以内。
2.绘画(国画、油画、水彩画、漫画等):围绕纠“四风”、树新风和廉洁文化主题进行创作,国画尺寸在六尺全宣以内,油画、水彩画高和宽均不超过120cm,漫画可单幅或组图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二)摄影作品
聚焦作风建设成效,作品单幅或组照,电子文档格式为JPG,像素不低于6M,不得后期篡改,以免影响作品真实性。 
(三)创意设计
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廉洁文化为主题,征集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剪纸、刻纸等平面类作品以及楹联、闽南四句等语言类作品。  




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  
作品评选:2025年5月12日至5月16日  
展览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6月上旬




展览地点



源和1916刺桐艺术馆



其他事项




1.适时举办线上展览,优秀作品将在“鲤城微事”“清廉鲤城”“刺桐文艺”公众号、主流媒体宣传推广。
2.投稿作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作品需原创,严禁抄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创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品一经入选,将在专题展览中进行展示,并在相关宣传资料中使用,投稿即视为授权。 
4.作品由承办单位统一装裱。




投稿方式



1.摄影作品、漫画:发送至邮箱fjqzlcwl@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作品类型+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实物作品:书画、创意设计作品寄(交)至刺桐艺术馆。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新门街610号源和1916创意产业园刺桐艺术馆,注明“专题展览投稿”。
联系人:徐海鹏13720867986、黄景聪18659925659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李莹
二审:郭巧燕

三审:蔡明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