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西威: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1%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金融界4月24日消息,德赛西威公告称,公司于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 120 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73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98.08万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08%,最高成交价为 102.3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7.83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6亿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无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598.08万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08%,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实施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