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不能要求“折现”代替社保缴纳,用人单位把应缴的社保费折算成工资直接发给员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2.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纳社保,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天津社保断缴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会清零,其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记录和缴费年限也不会清空。
5.从原单位离职后,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确保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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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日问答
在小编与各位
本地宝粉丝的交流中
发现大家对于某些政策、信息
还是有些不太了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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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以要求“折现”代替社保缴纳吗?
不可以!
用人单位把应缴的社保费折算成工资直接发给员工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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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了
关于社保方面
小编这里也整理了
一些其他的问题解答
来看看有没有你遇到的吧
不可以不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因此,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纳社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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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也就是说,无论参保人在哪里缴费,是否中断过缴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存在“清零”的说法,也不会清空之前的缴费记录和缴费年限。
其他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也是同样,过往的缴费记录和缴费年限都不会清空,只是在断缴期间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
因此,社保断缴≠白交。即使在缴纳社保中途断缴了,也不会影响以前缴纳的社保,所以就算因为不得已原因断缴了也不用担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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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离职后,保证社保不断缴有以下两种方式
从原单位离职后,立马入职新单位
在天津,参保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让自己的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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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想以灵活就业方式
缴纳天津社保
该怎么办理呢?
来简单了解一下吧
👉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渠道没有变化,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办理业务,所有渠道的缴费功能均拆分为人社险种专用和医保险种专用,缴费人需分别进入对应功能缴费。根据《天津市人社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5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不允许跨年补缴。
如缴费人在不同的行政区办理人社、医保登记业务的,无法通过银行柜面缴费。
线下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乡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以下简称《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社保分中心、医保分中心“一厅联办”税务窗口、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手续,持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商业银行缴费,或在前台直接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现金支付的方式缴费。
线上缴费——
已在社保、医保分中心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等渠道按险种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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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缴费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