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户外垂钓活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
但同时也可能
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不仅可能会导致水生生物资源减少
破坏水域生态系统的平衡
残留的鱼饵、垃圾
更可能威胁水质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西江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秩序,同时提前谋划,进一步筑牢防溺水安全线,近日,沙坪街道、鹤山市公安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组织联合执法队对西江沿岸进行重点巡查,联合整治“野钓”“野泳”等违法行为。
在巡查中,联合执法队发现多人存在违法垂钓的行为,并立即进行劝导和上前制止,及时向其进行科普教育,依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沙坪街道组织各村(居)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普及,推动更多市民群众共同监督、自觉守法。
此次专项行动一方面有力遏制西江沿岸“野钓”行为,对其他潜在的违法垂钓者起到警示作用,有效维护了西江水域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向广大市民传递保护水源的重要信息,提高了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责任感。
接下来,沙坪街道将继续加大对西江沿岸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类似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
布丁君呼吁
广大市民增强环保意识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共同保护西江环境
让我们携手共进
用实际行动创造
更加美丽、和谐、宜居
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