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举报受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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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奎屯市医疗保障局现发布公告,对存在以下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接受举报,收集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并对查实的举报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500元--20万元的奖励。

一、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

1、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

2、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

3、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

4、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5、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

6、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报告骗取医保基金。

7、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

8、通过伪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耗材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取医保基金。

9、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取医保基金。

10、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11、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12、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    

13、 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取医保基金。

14、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取医保基金。

15、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

16、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17、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取医保基金骗取医保基金。

18、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凭证骗取医保基金。

19、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取医保基金。

20、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取医保基金。

21、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22、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23、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24、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    

25、“黑中介”协助医院拉拢、诱导参保人员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

26、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骗取医保基金

27、组织或参与空刷套刷医保基金,或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等。

28、组织或参与伪造处方、发票单据,伪造、篡改基因检测报告等病历资料骗取医保基金。

29、协助非参保人骗取医保待遇资格。

30、其他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一)电话方式

奎屯市医疗保障局:0992-3220377,0992-3220150,受理来电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10:00-14:00、15:30-19:30。

(二)邮寄信件方式

邮寄地址:奎屯市医疗保障局,奎屯市北京西路20号,邮编:833200

(三)来访接待方式

接待地点:奎屯市医疗保障局326办公室

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10:00-14:00、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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