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最新公布的罚单(株金罚决字〔2025〕1号)显示,湖南炎陵农商银行因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管理不到位两项违规行为被罚款100万元。时任行长刘纳新因负直接管理责任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6年,营业部客户经理陈永飞被警告。这是该行两年内第二次收到百万级罚单。此前,该行曾因借助信托通道违规转让信贷资产、借助信托通道超比例授信被原株洲银保监分局处罚。
前行长刘纳新受贿案细节:入股交易牵出利益链
判决书显示,刘纳新在2013年至2021年担任行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共计219.2万元,并获取孳息13万元。
高管落马与银行经营恶化
刘纳新自2022年7月被留置后,银行高管层震荡:2022年8月被免去副董事长、行长职务;2023年1月被刑拘,同年9月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3年2个月,罚金30万元。 与此同时,炎陵农商银行资产质量加速恶化:截至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从1.56%飙升至4.88%,逼近5%的监管红线;拨备覆盖率121.53%,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全年净利润仅0.30亿元,同比下滑3.23%。
此次事件折射出的问题:信贷管理薄弱:如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监控缺失;权力寻租空间大:基层员工权限滥用、内部监测失效;改制遗留问题:作为湖南省首家县级农信社改制银行,炎陵农商行股权结构复杂,治理机制不健全。
炎陵农商银行的案例,为全国农信机构敲响警钟:唯有打破“人治化”管理、筑牢合规底线,方能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