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 天津16个区重磅发布!

图片


图片
和平区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河东区

天津市河东区2025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各环节操作细则,区内各中小学在教育局组织下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小学阶段入学

1.入学年龄及所需材料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符合上述条件并且户籍地址与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一致(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由所属招生片区学校保障入学。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户籍在我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不在我区的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地在我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批准备案。

除上述规定外,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还需满足《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

2.登记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招生片区等情况,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在各学校张贴公示。

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二)初中阶段入学

我区公办初中学校继续采取多校划片的形式,按计划招生。确定在我区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必须填报入学志愿,依据学生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小升初直升该校初中部。由外省市、外区申请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河东区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采集并确定在津升学的我区六年级小学生和申请由外省市、外区回户籍升学的六年级小学生。多胞胎可以自愿选择捆绑录取,录取学校采取相应调整招生计划的方式解决。落实《市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三)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确定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要求,组织申请条件核查,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办法,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具有承接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按照本方案和各环节的工作要求,负责具体实施学区内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咨询受理、家长培训、政策宣讲、报名登记、信息采集、志愿填报、公开公示、档案转接、入学手续办理等工作。天铁教育中心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天铁街道招生工作由天铁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与相关部门联动和数据资源共享,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提前全面掌握本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加快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严格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项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中小学根据本区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做好信息安全工作,保证招生信息安全。各小学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健全本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各学校要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主动联系社区并向社区发放招生简章,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附:2025年河东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一览表

图片


河东区2025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政策问答


一、河东区今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小学阶段入学要求有哪些?

公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

年龄要求: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户籍要求:河东区户籍适龄儿童居民户口簿;

房产要求:河东区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

人户一致要求: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和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除上述规定外,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还需满足《关于调整河东区小学转学和入学政策的通知》。

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小学人户分离如何入学?

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户籍在我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不在我区的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实际居住地在我区,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一致”,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工作程序是什么?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 日(星期日)。各小学办理登记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招生片区等情况,以招生简章的形式在各学校张贴公示。

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五、怎样查询公办小学学校的招生片区?

学校将适时张贴招生简章,公布小学招生片区和咨询电话。同时,学校将主动联系社区并向社区发放招生简章,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为学生和家长提供便利。


六、九年一贯制学校如何招生?

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学校规模和划定的招生片区,小学一年级招收符合条件的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小升初直升该校初中部。不愿选择九年一贯制学校或不满足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照所属招生片区就近就读公办小学。


七、多胞胎学生如何录取?

多胞胎学生在小学阶段入学按户籍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八、小学延缓入学如何办理?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同时也请家长朋友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按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十、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河东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确定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的相关要求,组织申请条件核查,制定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办法,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我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具有承接能力的公办学校就读。


十一、录取后学校分班的原则是什么?

各学校要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十二、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哪些要求?

严肃招生纪律。健全违规违纪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


河西区

河西区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2025年河西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加大义务教育资源投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2.坚持属地管理。结合本区实际,细化各类情况,组织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3.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务求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相关政策

(一)入学年龄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


(二)登记报名时间及方式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采取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登记报名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及招生范围等情况,以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为准。

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区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三)登记所需材料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


(四)入学办法

1.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学区片内,且地址完全一致。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及其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可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报名。

2.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但地址不一致。先到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户籍在学区片内、但合法固定居所地址不在学区片内,比如拆迁空挂户口、卖房空挂户口、户口挂靠其他亲属(即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不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等情况的,先到户籍所在学区片小学登记,再统筹安排入学。

3.对于户籍在本区军产性质、公寓性质、非居住性质房屋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河西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公租房承租人在一起),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公租房承租人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加强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期张贴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招生条件、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需在公办学校同时登记、报名。

依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文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6.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入学,按照《河西区关于办理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小学入学登记手续的通知》规定,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7.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落实有关教育优待政策。

8.除上述规定外,2025年入学的河西区适龄儿童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将按照《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关于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津河西教〔2024〕8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9.依法保障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0.学校要加强宣传,进一步增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招生登记、报名期间,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小学招生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检查2025年的小学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学校根据本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学校要做好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要健全学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学校要加强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认真执行市教委、区教育局招生工作规定,规范程序,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学校要主动担当作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规违纪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五)做好招生工作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学校于招生前统一时间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招生流程和招生范围,积极做好招生工作的宣传。


(六)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具体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释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七)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学校立足实际,进一步深化“一校一品”,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深化与高校合作办学,加大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作用,切实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河西的孩子都能享受家门口的好教育。


2025年河西区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一、河西区小学2025年招生的入学年龄、报名时间和所需材料是怎样的?

答:1.入学年龄: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登记报名时间:

线上报名: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至25日(星期日)(每日9:00-19:00),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线下报名: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

3.登记所需材料: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即房本)。


二、线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应该从哪了解?

答:线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将通过《线上报名操作指南》张贴到学校门口。


三、适龄儿童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延缓入学的手续如何办理?

答: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即房本)于5月24日至25日招生线下报名期间,向所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四、什么时候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的内容都包括哪些?

答:各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均于招生前统一时间在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公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范围等情况。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报名条件、报名办法、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


五、如何理解“就近入学”?

答:“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即不是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义务教育适龄学生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额。


六、公办小学学区片划分是不是每年都要重新调整?

答:不是。公办小学学区片保持相对稳定。


七、在河西区购买了新建住宅,孩子什么时候可以在河西区安排上学?

答:购买河西区新建住宅的业主,应在住宅入住、办理落户后,如有上学需求,可向河西区教育局或所属学校提出申请,依据《河西区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入学。


八、今年河西区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今年河西区民办学校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凡报名民办小学的务必先进行公办小学报名。“津心办”APP只进行公办小学报名,各民办小学具体报名方式请关注相关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期张贴招生简章。请家长朋友们届时关注、自愿报名。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九、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能否报名民办小学?

依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文件精神,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民办小学。


十、如果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怎么办? 

答: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在公办小学同时登记、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还可以回到所属公办小学,按照公办小学入学政策安排入学。


十一、2025年新一年级入学学生怎样才能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答:2025年起河西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初中派位录取:

(1)持有与入学登记时一致的河西区户籍及房产信息;

(2)户主及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房的承租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南开区

南开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区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向所属学区片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备案。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在六年级毕业时将按照《关于调整南开区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公办小学招生

适龄儿童的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地址完全一致,且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需持有全部产权)。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按所属学区片划片入学。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报名后,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南开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或母,且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公租房承租人提出申请,再由区教育局依据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025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通过提前公布学校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三)民办小学招生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区教育局将主动谋划,提前分析,认真研判,科学合理核定本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统筹协调公办和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确保稳定。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育局将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详见《2025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在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区教育局切实履行对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加快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教委相关指导意见,全面梳理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

健全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在招生前张贴招生简章,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小学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各小学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

健全小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控制小学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加强统筹管理,指导各小学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各小学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本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

各小学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

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要做好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南开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一、南开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南开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


二、小学入学年龄是如何规定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如何办理?适龄儿童延缓入学如何办理?

答: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南开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适龄儿童的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于2025年5月24日、5月25日招生报名期间向所属学区片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南开区公办小学如何报名入学?

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区,地址完全一致,且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需持有全部产权)。凡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按所属学区片划片入学。

2025年公办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通过提前公布学校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使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四、居住在南开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如何安排入学?

答: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南开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或母,且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请先拨打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电话27459972进行咨询,然后到指定学校核验相关证件,核验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南开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有哪些安排? 

答: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简章公布时间与公办小学相同,公布内容包括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等。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适龄儿童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区教育局将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六、适龄儿童能否在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同时报名?

答: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在所属学区片公办小学同时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回所属学区片公办小学入学。


七、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如何入学?

答: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八、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南开区育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3694109。


九、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为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河北区

河北区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1.2025年河北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二是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区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组织实施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做好布局规划,统筹学位资源,合理控制班额。三是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入学合法权益。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务求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2.河北区公办小学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河北区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3.2025年小学报名方式是否有变化?如何办理入学登记?

答:2025年我区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各校将于5月6日(周二)张贴招生简章,对外公示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

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的基础上,全市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选择“教育入学”模块,按照提示完成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至25日(每日9:00—19:00)。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4.人户分离的本市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河北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在本区内统筹安排入学。跨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按照《2025年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通知》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6.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答: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天津市河北区启智学校,咨询电话:26464995,学校地址:河北区王串场三号路5号)。


7.现在还有重点班、快慢班吗?

答: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采取登记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均衡编班。


8.如何办理小学延缓入学?

答: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备案。办理具体时间以各学校张贴的招生简章为准。


9.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河北区教育局将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市教委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严肃招生入学期间工作纪律,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


红桥区

红桥区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一、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三项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小学阶段招生入学的政府责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二)坚持属地管理,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区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有序。


二、红桥区公办小学如何报名入学?

答:2025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入学登记。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适龄儿童家长可登录我市今年启动的“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无法自行完成线上报名的,可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线下办理登记入学。

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方式办理即可。


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应该如何入学?

答: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红桥区2025年是否有民办小学招生?

答:红桥区2025年暂无民办小学。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如何入学?

答:红桥区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区教育局确定。区教育局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入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准备材料如下: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本市务工就业证明及红桥区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七、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红桥区培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7326341。


八、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东丽区

2025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及《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5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魏俊梅

常务副组长:杨占峰

副组长:薛向明、张博茹、贯生清

成员:党委办公室、中小学教育科、学前成职科、监管科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和组织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审议《2025年天津市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招生政策,处理招生信访事件,监督全区小学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成立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2025年天津市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审定各小学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指导全区各小学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三)各小学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本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的制定等具体招生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备案。


(二)东丽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采取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办学校招生。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区教育局要主动谋划,提前分析,认真研判,科学合理核定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统筹协调好本区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确保稳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五)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已经在东丽区所属学校预约成功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到预约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认真落实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根据《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和《东丽区关于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津丽党发〔2020〕9号)文件精神,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对于我区引进人才子女有入学需求的,给予相关政策照顾。


三、报名时间

(一)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各学校于5月6日公布招生简章,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区今年将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二)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加快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各小学要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梳理本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小学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校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


(三)做好入学保障。要健全本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各校要加强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学校学位资源条件,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小学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坚决做到以下“严禁”: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切实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帮助家长高效办理入学登记报名。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宣传东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百姓身边的好学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耐心做好来访咨询,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的稳定。


(七)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审核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需经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方可进行发布,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格按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严禁跨年度收费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

教育局纪检部门将全程对小学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纪检电话:84375706;信访电话:84375703、84375722。

此方案由东丽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5年东丽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问答

1.问:东丽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东丽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即按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片区内对应的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实行单校划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巩固免试就近入学成果,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2.问:东丽区公办小学如何报名入学?

答:公办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我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在2025年5月24日、25日到所属学区片学校报名,登记入学。学生入学后,再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3.今年的报名方式与以往有何不同?

我区今年将采取线下或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为家长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陆“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4.问:今年东丽区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是什么?

答:今年我区小学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一是坚持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二是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三是民办学校面向我区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四是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五是失信被执行人子女报名民办校,不予录取。


5.问:东丽区民办小学随机派位工作如何组织?

答:东丽区民办小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制定具体操作规则并统一组织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会同公证处、纪检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6.问:报名东丽区的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这样的适龄儿童如何就读公办学校?

答:报名民办小学的同时必须到户籍所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小学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可以回户籍所在学区片内的公办学校就学。


7.问:在东丽区区居住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在东丽区入小学,必须是已经在东丽区所属学校成功预约登记并审核通过,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5月24日、25日到学校咨询入学事宜,经学校审核登记后,由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问:适龄儿童在东丽区居住,但户籍是本市外区,能否在东丽区入学?

答:根据东丽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应先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如:固定居所为公租房),由东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9.残疾儿童的入学方式有哪些?

答:各学校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10.问: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教育局将会同纪检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西青区

西青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西青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各街镇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由区教育局组织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一实施。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工作安排

(一)入学年龄与招生方式、时间

1.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片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2.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

(1)线下到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4 日(星期六 )、25 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2)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

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陆“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二)公办小学招生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承租人(指公产承租),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2.本区户籍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一是本街镇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入学。

二是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所属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3.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实际居住在本区公租房的适龄儿童(公租房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户籍必须与公租房承租人在一起),由户籍地所属教育部门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实存在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小学招生

1.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区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须报送区教育局备案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民办校招生简章在未通过教育局审核之前,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2.张家窝镇、中北镇及西营门街部分民办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及镇域内学位需求将由政府购买学位。

3.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在西青区入学,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已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学校、社区、家长对“居住证制度”的知晓率,健全登记、验证制度,努力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平稳实施。街镇教育服务中心于6月中旬通知家长到就读学校报名。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招生咨询电话

杨柳青镇   27392124      

中  北 镇   27947098

张家窝镇   87984205      

辛  口 镇   27990953

精  武 镇   87182208      

李七庄街(津门湖街) 23384093

大  寺 镇   23971510      

王稳庄镇   83998136

西营门街   27984373      

赤龙南街   85295007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委员、分管局长、办公室、普教科、学前成职科、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学校都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在各街镇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切实履行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要构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机制,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强化部门联动和数据资源共享,加强对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的预测分析,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报街镇政府、区教育局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根据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等非必要信息。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要健全本街镇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持续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要加强统筹管理,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鼓励公办学位资源条件充足的街镇,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但不得在本街镇范围自由择校。要以街镇为单位加强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和规范办学等方面的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范,确保社会稳定。要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要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街镇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各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西青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1.适龄儿童的范围是什么?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什么时间报名?

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

(1)线下到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4 日(星期六)、25 日(星期日)。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流程、学区片划分等情况,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制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2)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

我市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陆“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

各学校将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张贴招生简章和入学须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的具体操作方案和办理流程,家长朋友们请及时关注。


3.如何理解“就近入学”?

“就近入学”的“就近”是相对就近,并不是绝对指地理位置的远近,即不是到“离家最近”的学校就读,而是指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的分布和需求状况,合理规划和确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人数,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提供“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学位。


4.适龄儿童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延缓入学的手续如何办理?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学区片小学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5.民办学校怎样招生?

本区民办学校有天津霍元甲学校、西青区为明实验小学、西青区华兰学校、西青区逸阳文思学校、西青区京师大西营门实验小学和西青区为明学校。其中,西青区为明实验小学及西青区京师大西营门实验小学由政府购买学位;西青区逸阳文思学校由政府购买部分学位。

本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由教育局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严禁民办学校计划外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

教育局组织民办学校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6.如果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怎么办?

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在所属学片公办小学同时登记、报名。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公办小学入学政策回到所属公办小学入学。


7.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怎样办理报名?

根据《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2025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已申请登记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街镇教育服务中心于六月中旬通知家长到就读学校报名。

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合法居所证明。

(4)务工就业证明。

办理地点: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


8.现役军人子女是否有相应政策?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9.残疾儿童怎样入学?

符合招生政策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 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咨询方式如下:

天津市聋人学校

地址:河北区正义道东头

电话:学前部24575518—8030 教务处24575528

天津市视力障碍学校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号

电话:88252812

天津市西青区启智学校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崇文道

咨询电话:58321722


10.二孩、三孩是否可以与第一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

在符合西青区小学招生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或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但不得在本街镇范围自由择校。


11.咨询电话

西青区各街镇招生咨询电话:

杨柳青镇   27392124      

中  北 镇   27947098

张家窝镇   87984205      

辛  口 镇   27990953

精  武 镇    87182208      

李七庄街(津门湖街)23384093

大  寺 镇    23971510      

王稳庄镇    83998136

西营门街    27984373      

赤龙南街    85295007

西青区教育局普教科:27391594


津南区
图片
图片


北辰区

北辰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不断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区政府义务教育主体责任,以区为主组织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要求。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务求阳光招生,确保平稳有序。


三、组织领导

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教育科、办公室、组织科、计划财务基建审计科、人事科、安全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我区2025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加强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严肃招生纪律,研究解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审定各义务教育学校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指导全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四、招生政策

(一)入学年龄和时间安排

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所属学区片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市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5月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二)公办小学招生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房屋产权为共有产权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比例不低于51%的产权所有人子女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华辰学校、实验小学、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学区片内实行“六年一学位”制度,即学区片内每所学区房六年之内只允许户籍与之相对应的一户直系子女入学。

本区户籍因拆迁且未还迁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本市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民办小学招生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在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前,不得擅自对外宣传。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2025年4月已经在本区小学预约登记且审核通过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具体报到事宜由接收学校负责通知。各接收学校做好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证件材料核验,核验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本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环节,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校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严格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我市招生入学指导意见和本工作方案,科学制定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办理方式、有关要求等内容,经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实施。

(二)规范报名程序。健全招生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户籍地址、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收入等非必要信息。各校要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

(三)做好入学保障。各校要加强与属地镇街、社区及派出所沟通联系,健全本区域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2025年,探索实行“长幼随学”政策,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提供便民服务,但不得在本区范围自由择校。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严格监督问责。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文件,细化工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树立科学教育观念。严禁非招生工作人员随意解答家长问询。要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耐心做好来访咨询,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学校,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北辰区小学招生入学学区划分情况一览


瑞景地区学区划分

辰昌路小学学区片:紫瑞园、瑞盈园、瑞益园、瑞康家园、富山花园、熙景园、燕宇艺术城、瑞秀园、井田公寓、铭仁别墅、瑞亨花园、暖香里、梨香里、栊翠里、佳安里、佳荣里、佳园新里、佳平里、佳欣里、人民家园、刘家房子村、刘园村、瑞宁嘉园、盛庭名景、盛庭丽景、盛庭豪景。

瑞景小学学区片:瞰景园、秋瑞家园、翡翠城、石榴苑、枫叶苑、橄榄苑、玉兰苑、听景园、探景园、焕景园、瑞贤园、瑞达里、瑞顺里、瑞通里、江南春色、时代雅筑花园、瑞旭园、臻澜苑。


实验小学学区片

霞光里、旭日里、丹凤里、顺和楼、晨辉里、发电楼(1-36号楼)、朝阳里(1-35号楼)、东升里(1-11号楼)、新华里(4号、9号、10号、12号楼除外) 、都旺新城、金玺城、红郡雅苑、红郡大厦(1-2号楼)、贵雅园。


华辰学校(小学)学区片

金凤里、金鹏里、御龙湾、北辰大厦、心泽园、顺泽园、铭辰雅苑、铭辰佳苑。


北仓小学学区片

盛仓新苑、工农新村、瀛洲里、瀛台里、泰来南里、虎林里、拜泉里、安达里、三义村、北医楼、顺和北里、延吉东里、北仓村、紫罗园、盛耀华府、民悦园、祥诚新苑。


苍园小学学区片

高峰楼、果园楼、双发温泉花园、欢颜东里、发电招待所、祥和里、二机床楼、朝阳里36号楼以后(含36号楼)、金门里、新华里(4号 、9号 、10号 、12号楼)、东升里12号楼及以后、北仓苗圃。 


引河里小学学区片

引河里、引河北里、引河南里、仁和园、天阳公寓、荣辉里、周庄、鑫发花园、丁赵、仕名公寓、天辰公寓、富锦华庭。


集贤里小学学区片

集贤里、集安里、饶河里、泰来东里、泰来西里、讷河里、红云新里、志和里、农电楼。


秋怡小学学区片

秋怡家园、荔红花园、荔丰花园、淮和园、淮祥园、宸欣家园、宸宜花园、淮兴园、淮盛园、普天里、普天东里、普天南里、普同里、普庆里、美阳馨苑、辽河园、绿泊庭苑、普润家园、普泽家园。


双街地区学区划分

模范小学学区片:赵庄村、常庄村、沙庄村、双街村、柴楼村5个村所属辖区及双街新家园、双街新邨、双街新城、上河花园、万源星城、悦澜台、聚龙园、碧龙园、龙德园、御龙园、柴楼新庄园各小区。

第二模范小学学区片:上蒲口村、下蒲口村、下辛庄、庞咀村、杨堤村、郎园村、胡园村、小街村、汉沟村、张湾村、东岸名郡、城际美景、半湾半岛、运河宸院。


普育学校学区片

宜兴埠镇(宜兴埠镇一至十街村集体户籍)、民贤里、民顺里、民泰花园、宜淞园一期(1-14号楼)、春泽苑、万科新城、万达新城、都市桃源、普康里、普祥里、田园小区、安悦园、金悦园、天士力花园。


宜兴埠第一小学学区片

翠涛里、翠涛东里、宜居园、宜达园、宜景园、翠萍园、翠金园、宏园里、宏园东里、宜兴南里、秋晨家园、云萃花园、君宁雅苑、盛盈家园。


宜兴埠第三小学学区片

玉成里、玉琢里、宜鹏园、宜澜园、九十六中教工楼、谦兴里、仙居里、民宜里、宜白北里、富宜里、强宜里、普兴里、金宜里、国宜里、国宜北里、今日家园、宝利新苑、普东新苑、宜彤园。


盛青小学学区片

盛青园、盛锦园、盛泽园、盛逸园。


荣馨小学学区片

荣雅园、荣翔园、荣馨园、荣溪园、荣悦园。


翊辰小学学区片

悦林名邸、悦恒名邸、辰美佳苑、辰美雅苑、悦盛商业广场(5-6号楼)。


荣辰小学学区片

荣辰花园、荣煦欣苑、兰禾雅苑、兰禾嘉苑、文安雅苑、文安欣苑、辰雅佳苑、辰雅欣苑、璟珺园、环辰雅苑。


辰庆小学学区片

辰庆家园、辰悦家园、辰兴家园。


金艺小学学区片

北泽雅居、北润华庭、恒逸华庭、北郡华庭。


天津师范大学北辰实验学校学区片

天和丽园、天和雅园、轩宇嘉园、文潼花园、文澜花园、文泽花园、沁樾园。


辰星小学学区片

盛辰花园、盛景铭都花园、诗雅苑、缤斓苑、缤辰苑、纷辰苑、良雅苑、良贤苑。


小淀小学学区片

小淀村、小贺庄村、秀河花园、淀荷园、秀水馨苑、云鼎花园、秀林园、秀林里、嘉阳花园、翠樾园、绿樾园、碧樾园、青樾园、樾华苑。


辰风小学学区片

北孙庄、二闫庄、刘招庄、刘马庄、高庄、大兴庄、下殷庄、喜逢台、南王平、芦庄、小吕庄、大吕庄、大诸庄、张四庄、张五庄、小田庄、小马庄、小韩庄、董连庄、仁和营、喜凤花园、文雅苑、信雅苑、领雅苑、富雅苑、高雅苑、风雅苑、安雅苑、聚雅苑、通雅苑。


逸阳文思小学学区片

依芳花园、依潞花园、依湾花园、宸澜花园。


杨嘴小学学区片

杨嘴村、瑞桐家园、瑞鑫家园、瑞鹏家园、瑞佳家园、瑞恒家园、瑞晨家园、瑞枫家园、暖洋家园、金香里。


运河小学学区片

绿境华庭、潞仓苑。


北京市十一学校天津实验学校学区片

夏岚苑、秋颂苑、冬博苑、明煦苑、沁雅苑、思雅苑、耀津商业中心公寓、宜淞园二期(15-35号楼)。


其他小学学区片

按照学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范围为准。


其他安置入学情况

(一)双环邨片区回归北辰后,所属区域内符合北辰区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在王庄小学入学。

(二)青(广)源街欣永路以西的荣业园、荣乐园、荣居园、荣康园、荣翠园、荣欢园、荣畅园、锦清园、锦辰园、辰泽园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在盛青小学入学。

(三)青(广)源街欣永路以东的荣诚园、盛福园、盛康园、盛安园、盛泰园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在荣馨小学入学。

(四)金尊园、金雅园(金隅金成府)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在天津师范大学北辰实验学校入学。

(五)观辰阁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在天穆小学入学。

(六)水岸华府(美辰佳苑)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在朱唐庄小学入学。

(七)辰宁嘉苑、宸宁馨苑、皓宸雅苑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在小淀小学入学。

(八)其他因合法居所未按期交付使用,但已取得合法居所属地派出所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统筹安置入学。具体安置情况:金侨瑞公馆安置在辰星小学;御景宸院安置在瑞景小学;中骏宸璟府安置在实验小学。


本附件未明确的其他新建小区,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入学。


北辰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一、2025年北辰区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是什么时间?

答:按照全市统一安排,2025年小学入学登记方式有两种。一是线下到校现场报名登记,家长携带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到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二是通过“津心办”APP线上报名登记,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市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5月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凡报名民办小学的,务必先进行公办小学报名。“津心办”APP只进行公办小学报名,各民办小学具体报名方式请关注相关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二、2025年北辰区小学招生入学年龄要求是多少?

答: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向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2025年北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是什么?

答: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房屋产权为共有产权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比例不低于51%的产权所有人子女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本区户籍因拆迁且未还迁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无法实现“人户统一”,须先在户籍地所属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校提出在实际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本市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2025年北辰区民办小学有哪几所?招生方式是什么?

答:北辰区现有民办学校2所,分别是天津光华外国语学校和天津市北辰区正心华育学校。招生时间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需要注意的是,天津市北辰区正心华育学校正在履行变更程序,该校具体报名事宜请关注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民办学校。


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

答:2025年4月已经在本区小学预约登记且审核通过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具体报到事宜由接收学校负责通知。各接收学校做好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证件材料核验,核验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七、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本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八、2025年招生优抚对象入学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九、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十、如何加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监管?

答:为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区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政策咨询、工作监督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武清区

2025年武清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着力发展素质教育,着力提高育人质量,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紧紧围绕区委“3+1+1”的工作思路和打造高品质教育强区的总体目标,切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优化推进“双减”工作提质增效、提高群众幸福指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下,强化各部门、各镇街联动,对全区学龄儿童变化趋势和生源分布情况预测分析,提前掌握本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加快推动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负责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工作由镇街教育办公室承担。

2.坚持免试就近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坚决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严格执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行划分的服务片区,除政策允许外,不得跨服务片区招生;充分考虑区、镇(街)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依据相关规定,当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将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组织进行招生入学。

3.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安排、同步组织、同步实施,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严禁民办学校任何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形;有寄宿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结合实际、充分利用资源,扩大招生范围至全区。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定和流程,畅通教育部门、有关学校与社会、家庭的沟通渠道,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严格招生入学程序,加强招生入学过程监督,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维护学生入学权益。    


三、相关政策

1.工作安排

(1)小学阶段:

①2025年小学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

②本区户籍(含蓝印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③学生及家长关注“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武清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指南》,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武清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学生家长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 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办理时间为5月19日(星期一)- 25日(星期日)。已在“津心办”APP完成线上报名的学生不用线下重复报名,请按照学校通知时间入校报到。

外省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可登录“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qzsbm.tjwq.gov.cn/),在“入学报名通道”,点击相应端口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进行网上登记。具体登记时间详见将在“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武清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指南》。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线下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学生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④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所属片区公办学校提出申请。

(2)初中阶段:

①初中一年级报名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小学生。

②学生及家长关注“武清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武清区2025年初中招生入学指南》,武清区户籍(含蓝印户籍)毕业的学生及小学学籍在武清区的外省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均按照公布时间登录“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qzsbm.tjwq.gov.cn/),在“入学报名通道”,点击相应端口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进行网上登记。

③本区户籍(含蓝印户籍)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小学毕业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小学学籍在武清区的外省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提供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材料和小学毕业学校打印的《天津市初中入学信息登记表》。

2.规定要求

(1)全区各招生校通过提前公布学校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升线下办理服务水平。

(2)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市教委文件要求,应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自有产权房产所属服务片区学校入学的,应服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户籍地所属服务片区学校先行安排入学;确有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服务片区学校入学的,应服从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4)城区全部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及部分街属学校实行学位控制。即:①学位控制学校在其服务片区内,每户房产在学制时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对应1个学位;如为双胞胎或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胎,也可在对应学校同时入学或转学。②同一房产入学资格已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不得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使用同一房产入学资格的学生已从学校转出的,房产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可在对应学校入学或转学。③学位控制学校服务片区内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3.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1)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工作人员、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规范严谨、公开透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定后,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4.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为保障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区教育局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③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④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⑤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至少要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原则上要求已经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在入学或转学登记当月必须已经缴纳。
提示:通过人才引进等方式已经落户在武清区的集体户籍人员,如在武清区实际工作,其子女入学可参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入学。

2025年部分直属校和街属校不再接收随迁子女入学。拟在直属校和街属校入学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可登录“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在学位充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2)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户籍所在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武清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3)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建立专项档案,为其入学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教育办公室、各直属学校(含民办)成立由党组织书记、总校长、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组,要严格依照教育部、天津市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方案和本方案,全面梳理本单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切实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招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均衡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

2.做好入学保障。各招生校要在招生简章里明确线上和线下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帮助家长高效办理入学登记报名。区教育局健全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责任机制,把好新生建籍、过程管理和毕业升学等重点工作环节,定期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本着“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加强控辍保学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就学状态异常的学生,各有关学校要建立“一人一案”工作台账,持续精准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3.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落实招生“九严禁”。区教育局建立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将对学校进行督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严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强化宣传服务。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工作方案,统一向社会发布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多种渠道,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好入学政策,特别是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解读,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武清区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22-60911894


附件:

招生入学“九严禁”

1.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3.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5.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6.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7.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宝坻区

宝坻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教育部和全市教育工作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教育科、党建科、人事科、办公室、校安科、后勤保障中心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设在教育科。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街镇教育视导工作办公室、局直学校,要成立以街镇教育视导工作办公室主任、局直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严格按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

小学招生按照教育局划定的区域招生。新生入学年龄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报教育局备案。

(1)城内小学

城内小学要严格在教育局划定的区域内招生,确保生源均衡。各单位要保证招收的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证在本片内。学生户口须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和学生父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簿的,房屋产权人可为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省、外区户口学生以及商住房,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购房但暂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2025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商业性质房产如办理落户,可作为入学依据。

(2)城外小学

城外小学按街镇划片招生,不得跨街镇招生。

(3)特殊教育学校

博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全区招收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确实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中心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具体工作由博爱学校负责。

博爱学校招生电话:022—82623046。

(4)民办学校

宝坻区青鸟北附实验学校要严格执行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政策,按照公、民同招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如入学登记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具体随机派位方案以学校公布的为准,5月30日前完成随机派位。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不得采用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必须由区教育局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发布。

2.政策规定

(1)还迁小区已交付使用的(2025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还迁户子女,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

(2)还迁小区未交付使用的(2025年5月1日前未交付使用)还迁户子女,持拆迁证明、置换协议、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可到北城路小学、建设路小学、华苑小学、朝霞路小学、进京路小学或实验小学等有学位的学校登记入学;也可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含外省市户口、本区城外户口),按现住址登记报名。城内属海滨街道办的在北城路小学、进京路小学登记报名;城内属钰华街道办的在实验小学登记报名;城内属宝平街道办的在进京路小学、实验小学或朝霞路小学登记报名。教育局根据各校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4)在我区购房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外省、本市外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到房屋居住地所属片学校登记,由教育局统筹安置在有学位的学校。本市外区户籍在我区无房户的适龄儿童,根据市教委招生文件精神,到户籍地所属区报名入学。

(5)在城外各街镇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当地街镇教育视导工作办公室安排就近入学。

(6)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我区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人才子女,持相关部门的证明,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7)推行使用军人子女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8)我区蓝印户口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9)各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今年小学采取线下和线上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2025年小学招生线下到校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同时,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区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学生,统一在7月底和8月底补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有学位的学校。

(三)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在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本区城外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家长务工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等材料。

3.在我区购房的本市外区的“人户分离”人员子女入学须提供房屋产权相关材料、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等材料。

4.在我区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和学生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学生本人页)、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证持有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证明材料。提供电子居住证的,学校要及时留存电子居住证截图,并督促学生(家长)按时提供居住证。

新一年级学生入学后,学校要在9月底前查验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对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要督促其完成疫苗接种。

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要核查原件,留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稳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入学工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依法招生,规范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报名材料,严禁招收择校生、跨片生,合理有序地解决好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要全面落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相关要求,开足开齐规定课程,深化课堂改革,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严格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日休息时间。要科学做好小幼衔接工作,做好一年级新生入学适应教育,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

(三)做好服务,搞好宣传。做好小学招生入学线上登记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做好便民服务。学校要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中应加入《义务教育法》中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并与家长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确保小学教育阶段巩固率100%。各学校统一在5月6日张贴招生简章,要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单位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明确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手续及相关要求。要做好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对家长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要作出清楚的解释,严禁推诿、扯皮。对政策安置学生和务工人员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儿童、残疾儿童,要建立专项档案。

(四)明确责任,完善监督。要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政策指导,落实招生入学工作安全稳定责任。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教育局将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或个人,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处理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督导评估考核中。对出现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充分调研,提前应对。各单位要按照政策规定,对所辖片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清底数,确保招生工作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安全,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社会稳定。根据义务教育均衡区县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

(六)规范学籍,严格管理。各单位要做好新生信息采集工作,按时给新生建立学籍,要贯彻落实天津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全国学籍系统为数据依据,确保所有学生建立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接转。对存在上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教育局将严肃处理并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督导评估考核中。

5月25日招生结束后,各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将招生人数上报教育科。

图片
图片
图片


滨海新区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宁河区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招生问答

图片


静海区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蓟州区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编辑 | 杨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