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致残案”二审,被告人道歉:如不被判死刑,出狱后将继续赔偿

4月22日上午,备受广大网友关注的“女子被前男友泼汽油烧伤致残案”在湖北恩施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前被告人覃某某一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后续被害人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成功,被告人也提起上诉。

此次二审,记者赶赴恩施中级人民法院现场,进入法庭旁听直击此次庭审。被告人覃某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向小陈表示对不起,并表示如果自己不被判死刑,出狱后将会继续赔偿小陈。

4月22日上午10点19分,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阶段过后,记者在庭审现场获悉,法院择期宣判。

此前报道

据此前报道,湖北姑娘小陈和前男友覃某某恋爱三年,覃某某提出分手后又要求复合,不停骚扰纠缠。小陈拒绝后,覃某某冲到她的办公室向她泼汽油并点燃,致其全身69%的面积深三度到四度烧伤,左手手指被全部截肢,面部毁容。


2024年12月31日,恩施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一审开庭现场,覃某某曾表示,“等我出来,让你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杀人犯。”

陈女士不满一审判决结果,向检方申请抗诉。今年4月初,她收到出庭通知书,该案二审将于4月22日上午9时在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我希望在一审之上,能够重判覃某某,我内心希望他死刑,但我还是尊重法律。”陈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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