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东莞普通住宅标准为: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符合公布的同类园区、镇街的价格标准。
一类标准:松山湖高新区、滨海湾新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长安镇、万江街道,价格标准为低于38996元/平方米(含本数);
二类标准:莞城街道、虎门镇、寮步镇、凤岗镇、厚街镇、塘厦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1900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大岭山镇、黄江镇、茶山镇、清溪镇、道滘镇、高埗镇、大朗镇、东坑镇、横沥镇、石碣镇、石龙镇、樟木头镇、沙田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4073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中堂镇、常平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洪梅镇、麻涌镇、望牛墩镇,价格标准为低于18048元/平方米(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