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车辆”由于操作简单
成本较低、驾驶方便等原因
受到不少群众青睐
但是非法“三小车辆”安全隐患大
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
经常存在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严管严控“三小车辆”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紧围绕“三小车辆”交通安全长效常态管理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相关交通违法长效常治行动,改善城区交通出行环境。
行动中,交警大队联合交运部门,针对城区道路实际和“三小车辆”出行规律,扩大巡查范围,增加巡查频次,严查严管“三小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禁区、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同时强化普法宣传,详细向其讲解“三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他们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近年来,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统称“三小车辆”)拥有量迅猛增长,加剧了城市道路的拥堵,由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呈快速上升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2017年、2018年,嘉祥县“三小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分别占当年交通事故的42%、56%、69%。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8〕24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对“三小车辆”实施禁行。
一、禁行对象: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
二、禁行区域:东至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嘉祥县分界线,南至新兖铁路线,西至S252线(含),北至S338线(含)。
三、禁行时段:自2019年 12 月1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凡违反上述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复审|杨冬青 终审|楚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