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

首届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 
高继明强调

依法依规开展检察官遴选工作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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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第一届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自治区检察院机关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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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415日,第一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召开。会上宣读了《第一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名单》,表决产生了遴选委员会主任1、副主任4名,审议通过了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工作章程、工作办法和办公室工作规则等3项工作制度。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新当选的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高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钢主持会议。


高继明指出,成立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应有之义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抓手,全体委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意义,发挥好专业把关的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作出积极贡献。


高继明强调,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承担着新入额检察官人选专业能力审核的重要职责,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发挥好遴选委员会专业把关作用,确保遴选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严格选任工作标准,真正让业务水平高、司法能力强、办案业绩优的检察官进入员额。要坚持恪守公平公正,突出专业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客观公正、高效透明地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高继明要求,检察官遴选委员会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能力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强化专业学习,严守纪律规矩,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着力推动遴选工作走深走实。熟悉掌握遴选工作的规则、要求和流程,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遴选知识的研究。严格执行检察官遴选工作制度,自觉遵守回避、保密等规定。紧密结合改革工作实际,健全完善章程、议事规则和操作规程,不断提升委员会规范运行、科学决策水平,共同推动全区检察队伍高水平建设、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检察力量。


据了解,第一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由5名常任委员和16名专家委员组成。

第一届自治区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自治区检察院领导,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自治区检察院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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