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广西交警2小时神速破案!

常言道

天网恢恢 疏而不漏

发生伤人交通事故

首先要做的就是救助伤者及时报警

个别肇事者,撞了人就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殊不知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

只会换来更严厉的惩罚


4月8日,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令称:在钦州市靖海路与四马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小车撞人后驾车逃逸,行人受伤。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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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黄某某驾驶小客车行驶至钦州市靖海路与四马路路口时,小客车车头右侧与正在前方步行的房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房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黄某某驾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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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执勤民警对事故开展调查,锁定肇事车辆及涉事驾驶人黄某某,于当日,仅用2小时成功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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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驾驶人黄某某来到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接受处理。目前,黄某某因肇事逃逸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当立即停车、抢救伤员

保护现场并报警

心存侥幸逃离现场终究逃不过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