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在新加坡生活多年的人,虽然还是单身,但万事通对于“新加坡离婚有多难”还是有很深刻的认知的。
最近有网友爆料:“与老公离婚后,不仅分不到房,还失去了首次购房资格”!
离婚后房子没了
还失去了首次购屋资格…
通心粉小圆爆料说:“自己的朋友小暖跟男友结婚后,对方拿了给夫妻的津贴买房,小暖的名字被加上后就自动变成了occupier。”
婚姻存续期间,对方经常辱骂小暖,小暖忍无可忍的时候才会罢工,拒绝做打扫工作。
图源小红薯:圆周lv
两个人后来离婚,房子自动被判给了前夫,小暖的首次购屋资格也没了,只能买二手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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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小暖手里的现金+贷款只有33万新币(约¥181.5万人民币),可供选择的二手组屋房源少得可怜!
到这个时候,小暖才意识到:“怪不得婚后买了房子、有了孩子,对方就经常出言不逊,辱骂自己,合着自己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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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暖还表示有个朋友跟她很像,也是occupier,跟老公没孩子,每次吵架后也是说不让她住,现在已经离婚了,什么也没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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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小暖比她朋友要幸运一些,在律师的据理力争下,分到了18万新币(约合¥99万人民币)!
图源小红薯:圆周lv对方
结婚买房成occupier
买房成问题引发网友热议
有单亲家庭的网友看到这个情况后,担心会影响到孩子未来买BTO,发出灵魂疑问。
有网友发了以下截图去帮他解答疑惑。
得到解答的网友,最后也在HDB网站上得到了同样的答案,孩子是occupier不会影响将来BTO。
也有网友表示:不管是不是occupier都可以分!
还有网友出于当局角度表示:这种政策有效防止了假离婚。
在新加坡离婚
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
一些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有做与婚姻财产分配的相关总结。
必须明确一点:受新加坡法律保护的婚姻,离婚时不是简单的婚内财产一人一半。
当然也不是说房子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另一半就完全不能分了。但具体该怎么分配婚内财产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最快的方式就是双方商量出一个满意的分配协议签字,法律是不会干预的。
或者也可以双方共同决定将房子卖出,卖出所得按比例分成。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无法就离婚后HDB公寓的处置达成一致,法院将在分割您的婚姻财产时代表您做出决定。
新加坡法律会按照以下几点对身为婚姻财产的HDB进行分配:
各方在金钱、财产或工作方面为获取、改善或维持婚姻资产所做的贡献程度
任何一方为婚姻中任何子女的共同利益而产生或承担的任何债务或义务
各方对家庭福利的贡献程度,例如照顾家庭成员或任何需要供养的老年亲属
双方之间关于所有权的任何协议,在考虑离婚时作出的婚姻财产分割,例如分居协议
一方给予另一方的帮助(可以是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包括帮助另一方开展工作或业务的帮助
一方在婚姻住所中享有的任何免租福利或其他利益,而另一方没享受到的
孩子们的需求
婚姻的长度
各方资金财产需求
各位通心粉!在跟老公一起买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掉进occupier坑里去…
关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