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坚决打击机动车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发现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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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告知书,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

2.判定标准包括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年内因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受过1次行政处罚等五种情形。

3.为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取消其检验资格。

4.同时,市民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已启动,举报电话为0538-8877625。

5.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市民支持机动车污染治理,共同创造更清洁、更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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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告知书。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告知书

广大市民朋友、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

为严格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检验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切实守护蓝天白云和广大市民朋友的健康生活,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国环规执法〔2025〕1号),明确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情节严重”违法行为的判定标准,现向大家郑重告知如下:

“情节严重”判定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的“情节严重”:(一)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2年内因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受过1次行政处罚,又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三)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10辆以上车辆的;(四)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或社会影响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对符合上述情节严重情形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消其检验资格。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须严守底线

合法合规是红线,切勿心存侥幸,各检验机构须严格落实新规要求,做到“三个严禁”。一是严禁数据造假:不得篡改、伪造检验数据,不得使用作弊软件、替车替检、擅自放宽检验标准;二是严禁流程违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检验规范,杜绝人为干扰采样、虚假报告等行为;三是严禁包庇超标车:不得为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出具合格报告,不得参与非法改装、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等违法链条。合规经营才是长久之道,切勿因小失大、触碰法律“高压线”!

市民举报是“最强助力”

违法违规线索征集已启动,您的每一次举报,都是守护蓝天的“关键一击”!如发现以下三类问题,请立即向我们反映。第一类:检验环节弄虚作假,人为干扰采样过程(如插入虚假样品、破坏设备);使用作弊软件/硬件、篡改检验数据、替车替检;对超标车辆出具合格报告、不按规范检验等。第二类:维修环节违法违规。无资质维修、伪造维修项目、非法改装或拆除污染控制装置;销售作弊装置、刷写OBD参数等破坏车辆排放控制功能的行为。第三类:其他不符合检验规范的行为(如未按规定上传数据、资质造假等)。举报电话:0538-8877625(对举报者信息将严格保密)机动车污染治理,离不开每一位市民的支持。发现线索及时举报,用实际行动为泰安的蓝天白云贡献力量,共同创造更清洁、更美好的家园!

附: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504/t20250411_1114069.html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张宏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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