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法院宣布,择期宣判。2024年10月,江西景德镇,20岁的廖某某因和女友发生争吵,不顾女友的劝阻狂踩油门,时速超128公里,造成一家三口殒命。媒体报道,事故中不幸身亡的一家三口,丈夫胡某31岁,妻子王某某30岁,儿子胡某某不满1岁。胡某本来有着大好前程,工作出色,积极向上,曾在全省比赛中获奖,大学时担任学生会副主席,还是优秀志愿者。王某某是会计师,工作稳定。逝者家属胡女士是一家三口中的丈夫胡某的母亲,她表示,据自己了解到的案件细节,事发前,廖某某和其女友在电车上发生争吵,车辆起步电门状态就达到了100%,“他女友看到开车好快,哀求他‘慢点,慢点’,他稍微松了一下,马上又把电门踩到了百分百的状态,接着就撞到了我儿子一家三口。”据极目新闻,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发时肇事车辆速度高达128.9千米/小时,而该路段限速仅40公里每小时,肇事司机负事故全责,且排除酒驾、毒驾。警方给出的肇事原因是司机因与女友吵架,开快车泄愤。2024年10月11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报 :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胡女士说,事发当时儿子一家准备回家吃饭,被撞时在过马路,“是开放性马路,没有红绿灯、斑马线,但是可能有二十年那里都是这样。”案件开庭前夕,4月13日,有媒体回访昌江大道事故发生现场,发现事发路段已经装好护栏,道路周边居民区密集。附近一商户称,发生车祸时,他们正在店里吃饭,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走出店门发现,路面上躺着两个人,旁边停了一辆轿车,才知道是发生车祸了。这名商户称,其中一人当场就不行了,另一人被救护车拉走,后来她才听说还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婴儿也遇难,“当时不知道是一家三口。”另一位商户告诉记者,事发时一家三口从对面的法院过马路,一辆车从东往西方向疾行,在法院门口一侧相撞。出事后门口新加装了护栏,从法院正对面走到法院需要绕行数百米。记者注意到,新加装的护栏上还安装了一个红蓝色警示灯。上述商户称,自己在此开店五年多了,出事之前门前一直都没有护栏,也没有人行横道,“这个路段上有很多小区,住的人挺多,来往的人和车流量比较集中,为了方便,很多人都是直接从对面走过来的。”胡女士此前也曾表示,自己从在场的目击者口中了解到,“我儿子儿媳很小心的,在路边的时候左右看的。”据媒体查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胡女士表示,因为孩子一家三口的去世,现在她和爱人有重度抑郁症和创伤性应激障碍,每天最多睡两个小时。儿媳的爷爷也因过度思念由他带大的孙女,于今年3月19日离世。胡女士称,自己和家人们不仅承受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还有来自肇事者父亲廖先生态度上的伤害,在胡女士播放的一段通话录音中,廖先生称这场事故是天灾,是没法控制的,若受害者追着不放则是人祸,“我儿子撞死了你家属,这是意外,这是天灾,你们过来搞我儿子,这是人祸,一个是天灾,一个是人祸。一个是人为的,一个是没法控制的。”而根据此前报道,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的父亲曾在社交平台发声,称儿子的车刚买五天,实际驾驶时间不超一天半,还表示“如果可以,我愿让小孩在您身边尽孝,为自己赎下这一身的罪孽 ”。对此,胡女士愤怒回应:“让害死我儿子全家的人来给我们养老,这怎么可能?我们无法接受!他还通过中间人说要赔偿80万元,可这钱对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意义?我们只要法律严惩凶手!”“我们两口余生就是要为我儿孙一家讨个公道,就是要廖某某死刑,一命抵三命。”胡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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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朴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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