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高明区积分入学!热点解答来了

各位街坊看过来
此前发布了
2025年高明区新市民子女
积分入学公告

明仔整理了两期答疑
第一期常见疑问回复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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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1.2025年高明区积分入学现场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A

2025年4月24日至5月20日(正常工作日)。


Q

2.在高明区居住,到哪里可以申请积分入学?

A

全区4个镇街共设有10个积分入学受理窗口,其中荷城街道5个、杨和镇2个、明城镇1个、更合镇2个。

新市民只能在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新市民服务窗口申请积分入学(以居住证地址为准),跨镇(街道)重复报名将会取消积分入学资格。如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设有多个新市民服务窗口的,申请人可就近选择一个新市民服务窗口申请,申请积分入学的证明材料需要一次性提交,申请后将不能再补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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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3.申请积分入学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A

高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现居住地所属镇(街道)新市民服务窗口(以居住证地址为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或公办初中一年级。

Q

4.新市民及其配偶分别持有我区两个镇街的居住证(如一方持有荷城街道居住证、一方持有杨和镇居住证),可以同时在不同的镇街为同一个小孩申请积分入学吗?

A

不可以。只能由持有居住证的父或母一方为其非佛山市户籍适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若父母其中一方已提交积分入学申请,另一方则不能再申请。

Q

5.积分入学是计算父母双方的积分吗?

A

不是,只计算申请人本人的积分,房产除外。根据《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提供本人、配偶或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佛山市拥有合法房产(含住宅和非住宅)的证明材料,可按房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积1分,最高可积144分。

Q

6.小孩超过6周岁,但从没读过小学一年级的,能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A

可以,但需签订《超龄儿童报名确认承诺书》,承诺积分入学对象已经年满六周岁、未就读过小学、未取得过小学学籍。一经发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愿意承担直接取消高明区公办小学录取资格的后果。

Q

7.“插班生”能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A

不能。积分入学适用的对象是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小学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初中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报读“插班生”的新市民可向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88282383、88239220。

Q

8.夫妻离婚后,可以由非抚养权属方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吗?

A

夫妻离婚后,可以由非抚养权属方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只要符合申请条件,抚养权属方同意就可以);但需提供能证明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离婚判决书等材料)。

Q

9.继父、继母可以为其非本市户籍适龄继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A

若继父、继母持有高明区有效居住证,可为其共同生活继子女申请积分入学,但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证、能证明申请人与小孩继子女关系及小孩抚养权归女方或男方的证明材料(如申请人配偶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Q

10.爷爷可以为其孙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吗?

A

一般情况下,不能以爷爷的名义申请积分入学,除非爷爷是小孩的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就是说,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由其他人或者有关组织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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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发布微信编辑部

来源: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编辑:高明融媒体中心罗婉琼

审校:罗小君、黎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