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们都很关注孩子的入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
苍南县
制造业企业员工子女
入学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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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修订)》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 工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苍南工业竞争力,坚定不移走工业强县、数字引领之路,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苍政发〔2023〕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图源:苍南县人民政府印发文件
申请对象
(一)在我县制造业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3%以上的规上企业工作,且为本企业实用型人才;
(二)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三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企业急需人才经审核、公示后,由县政府“一事一议”确定),且在本企业年薪连续三年15万元以上(指税后,以申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为标准)。缴纳社保的时间、领取年薪的时间为申报年之前三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请程序
(一)符合照顾条件的企业实用型人才于每年4月份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填写《苍南县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照顾入学申请表》,选择3所意向学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每年5月5日前向县经信局申报,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一律不予补报。上报时需填写《苍南县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申请照顾入学汇总表》,并附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照顾对象子女申请入读入学,其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所在单位的聘任合同和实用型人才相关证明(荣誉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在本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证明;
(四)近三年所在本企业的工资发放银行凭证;
有关说明
(一)根据本细则安排的照顾对象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读至该学段结束,小学升读初中学段,需重新申请。
(二)照顾对象的任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必须与本人工作所在企业一致,否则将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政策照顾资格。
(三)申报企业及照顾对象必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政策照顾资格,并取消该企业当年全部入学照顾,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四)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政策照顾入学资格或利用入学照顾政策谋取不当利益,严禁通过虚发工资和社保挂靠取得照顾入学资格,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照顾对象违反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的,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政策照顾资格。
下载材料
苍南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照顾入学汇总表
苍南制造业企业实用型人才子女照顾入学申请表
来源:苍企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