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酗酒滋事,被行拘10日!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公安局东湖派出所依法对酗酒滋事的苏某林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辖区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4月9日13时许,东湖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马迹社区某摩托车修理店内有一名醉酒男子无故闹事。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闹事的男子系曾在东湖镇内多次酗酒滋事的苏某林。当日中午,苏某在饮酒后走到马迹社区某摩托车修理店无故辱骂店内工作人员,阻拦店内顾客离开,甚至将店内员工的午餐食材强行夺走。民警立即上前将苏某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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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苏某系东湖镇团山村人,长期酗酒成性,多次因酒后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自2019年以来,苏某林先后因寻衅滋事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次,被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辖区群众对苏某林屡次酒后滋事的行为反应强烈。为此,辖区派出所民警在依法打击之外,还多次上门对其进行法治教育。然而,苏某林酒后就把民警的教育提醒抛之脑后,依然借酒滋事。
苏某林因多次酗酒滋事被公安机关从重处罚。目前,苏某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对于挑战法律底线、危害群众安全感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任何借酒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酗酒恶习,如遇类似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警民携手共建平安家园!

来源:衡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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