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资讯|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期“你点我检”食品抽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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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二期“你点我检”食品抽检结果,共抽检24类食品1160批次样品。

2.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690家生产经营单位。

3.其中,不合格产品包括璧山区大罗粮油店销售的去皮芋头、垫江县游登军白酒酿造坊生产的白酒等。

4.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对不合格产品启动查处工作,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5.此外,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广泛征集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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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二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抽检详情
本次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畜禽肉及副产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4类食品11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690家生产经营单位。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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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璧山区大罗粮油店销售的去皮芋头,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垫江县游登军白酒酿造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岸区慕宇茗水果店销售的泰国桂圆(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荣昌区昌元街道顺恩日用百货经营部销售的原味香肠,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发、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甜蜜素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二、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去皮的蔬菜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在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中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三、诱惑红
诱惑红,别名艳红、阿落拉红,属于合成着色剂,在食品工业中有非常广泛的应用。诱惑红应按照标准使用,长期摄入,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诱惑红。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二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