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沾益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卢绍雄,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盘江镇方城社区第一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2025年1月14日01时40分因涉嫌酒驾被公安机关查获。
陶吉昌,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金龙街道新海社区海子铺第一居民小组居民,2025年2月23日19时5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昂荣华,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光华社区磷肥厂居民小区居民,2025年3月8日13时0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田小稳,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白水镇马场村第二村民小组村民,2025年3月12日19时5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沾益区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来源:沾益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