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任晓宁 通讯员张婷 张楠)近日,内蒙古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三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并宣告禁止令,旨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保护当地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 据了解,三名被告人在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阿拉善一金矿进行盗采活动,并将盗采的矿石加工提炼成黄金后出售,获取非法利益。法院经审理查明,三被告人的非法采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相应的刑罚,并处罚金。同时,为防止被告人再次从事非法采矿活动,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宣告禁止令,禁止三名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从事与矿产开采相关的活动。案件宣判后,三被告人认罪悔罪,主动退赔退赃,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法院宣告的禁止令。 此次判决和禁止令的宣告,意味着三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将被限制从事与采矿相关的活动。这不仅是对非法采矿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生态环境的有力保护,为生态修复和可持续发展争取时间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