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已实现线上常态化申请
申请有哪些条件?
怎么申请呢?
(一)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单身居民作为单身户家庭独立申请。每个申请家庭只能享受(包括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一套保障性住房。
(二)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主申请人具有哈尔滨市9区常住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主申请人为非哈尔滨市9区户口的,需在哈尔滨市9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已签订在哈尔滨市9区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三个月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或已签订在哈尔滨市9区工作的服务协议三个月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2、申请家庭成员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南岗区、香坊区、道外区、平房区、松北区等6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三)自有住房指已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或已签订联机备案合同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正在享受哈尔滨市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具备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但须在领取《哈尔滨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进户通知书》前,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
图源:摄图网-500787290
申请家庭通过“尔滨安居”小程序、“尔滨安居”公众号申请购房资格。
在【哈尔滨本地宝】
可以获取“尔滨安居小程序”入口
查看房源等指南
主申请人具有哈尔滨市9区常住居民户口或单位公共户口的,应当填报本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户籍、婚姻、住房信息。
主申请人为非哈尔滨市9区户口的,应当填报本人及家庭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婚姻、住房等信息,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等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应当如实填报相关家庭信息,签订诚信承诺书,对申报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相关部门对其户籍、住房、婚姻、社保、劳动等信息进行核查。
为了不错过我们的消息
▌编辑: 张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