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益阳市民在红网百姓呼声上投诉“益阳市石油液化气垄断问题”,全文如下:
现在我要举报湖南益阳市石油液化气十四家老板联合垄断强制要求用户更换自己的合格钢瓶,20 25年3月检验合格的钢瓶检测的时候跟老百姓承诺继续用四年结果,强制45元回收然后交180元押金用液化气站的钢瓶,但是他们很多钢瓶是回收我们合格的钢瓶重新打码,喷漆印字堂而皇之的收我们180押金!!天理何在!!而液化气又是老百姓的必需品,液化气老板就是利用这点想压榨百姓们最后的一点油水。使用石油液化气的都是最底层老百姓,他们买不起商住楼,交不起天然气开户费或者是不方便开通天然气的底层老百姓,由于穷,不得不使用罐装气而解决一日三餐的基本生活。以前的罐装气的罐子由各家自己购买,超期的先是检测,过期的报废,回收每个30元,报废后就必须另外再到公司购买钢瓶,每个170元,这样用户们还可以接受,因为合情合理。可是,从4月份开始,益阳市燃气协会牵头提出来以前所有钢瓶全部作废,由公司统一提供钢瓶,一个钢瓶公司收取押金180元,就是在公司购买每个170元的新瓶,哪怕只灌一次气,公司回收居然只作价150元回收,这不是明抢吗?
希望政府出面为底层老百姓干预益阳石油液化气老板的垄断作为,吃相别太难看了,老百姓们真的不容易,在此,我恳请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还消费者一个公道,也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正义与诚信的力量。请益阳市政府出面干预一下。
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益阳市石油液化后期垄断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益阳市中心城区共有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14家,因气站的安全管理落后、投入不足,致使全市隐患排查整改难以到位。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省、市印发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局督促燃气协会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引导我市液化气经营企业和益阳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成立配送公司,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气瓶储存配送经营网点,以便民、惠民为原则,以规范经营为前提,改变目前经营门店“加盟”“无序”“非法”的现状。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七) 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的规定,各燃气经营企业在站内张贴了气瓶置换公告,益阳银城智慧瓶装燃气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在《益阳日报》上刊登了《关于益阳市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置换公告》,自4月1日起推行的自有产权钢瓶置换,市民群众如有自有气瓶且愿意置换的,在缴纳相应的押金后,无需再承担钢瓶每四年一次的检测费用和钢瓶的报废。气瓶置换并非强制要求,市民群众若不愿意置换以前自有的气瓶(需在检验有效期内合格的气瓶),也可采取钢瓶托管的形式,缴纳一定的托管费,由气站代为托管进行管理。
综上所述,您反映的益阳市石油液化气不存在垄断问题。针对此类问题,我局将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营造正面的舆论环境。
2025-04-10
来源:红网百姓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