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流中多看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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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对该车进一步核查发现:贵F****7号车牌并非该三轮车所有。
经询问,王某表示
该车牌系其2024年已报废车辆的
4月8日15时许,王某驾驶该三轮车前往加油站加油。根据加油站的规定:无牌车辆需凭身份证登记加油。因王某忘记携带身份证,便将已报废的三轮摩托车的号牌用铁丝绑在该三轮摩托车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01
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万元罚款;
02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03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套牌的后果有多严重
大家应该都
心知肚明吧
使用假牌套牌的车辆未能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性能无法保障,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使用套牌、假牌、目的就是逃避违法制约,容易滋生酒驾醉驾、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套牌车没有合法手续和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倘若肇事者逃逸,增加案件侦破难度。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