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族必看!商转公“真香”秘籍
博尔塔拉报
2025-04-12 17:17
发布于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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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提到公积金
很多朋友在评论区
咨询
“商转公”
的问题
小编也是赶紧给大家整理了
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
名单
商转公贷款常见问题
博州“商转公”指南
一起来看看!
一、什么是“商转公”?
“商转公”是指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适用类型:本地商品房(期房)/再交易住房和商品房(现房)
二、
商转公贷款签约银行有哪些?
博州区域内的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兵团农行
。
三、“商转公”申请是否有房屋套数限制?如何认定?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贷款,每个家庭只能贷两次。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
。
四
、
“商转公”的贷款额度、利率与正常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区别吗?
贷款额度计算
略有区别,除了和正常的贷款额度一致以外,还需要按照目前的商贷余额进行计算(贷款资格自查清单四);
贷款利率
没区别,“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法定利率执行。
即: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现行年利率为2.35%,5年以上的,现行年利率为2.85%;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含5年)的,现行年利率为2.775%,5年以上的,现行年利率为3.325%。
贷款资格自查清单
✅ 共同条件
(一)在
指定
“商转公”
贷款银行申请商贷的;
(二)
商转公贷款符合《博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
(三)
所购房做抵押办理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该商贷仍处于正常履约期;
(四)
商贷的余额部分在我中心贷款,根据商业住房贷款余额计算预留1个月商业贷款还款本息后,得出公积金贷款金额(贷款金额计算到千位),若商业贷款余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差额部分借款人须偿还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商贷处于正常还款状态,且商业住房贷款借款人与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
(六)商转公贷款必须是本州内商业住房贷款;
(七)异地缴存职工在博州商贷可办理。
✅
特殊要求
本地商品房(期房):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需开发企业全程担保(已签约公积金合作楼盘无需重复签订协议,只需在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上加盖房地产企业公章和法人私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在本地开发,无法提供担保的,不能办理。
)
按期房商业住房贷款置换公积金贷款流程办理。
再交易住房和商品房(现房):
需取得《不动产权证》
按再交易住房和商品房(现房)贷款置换公积金贷款流程办理。
材料准备清单
通用材料(两种类型均需):
借款人及配偶:
近1个月征信报告(人民银行征信科、银行大厅、博乐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
凭身份证在征信
自助机打印)
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原件
工资卡原件
(一类卡)
及正反面复印件(清晰)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单身声明<无需单独提供,可在
个人贷款申请审批表
中签订>)
贷款书面申请
(公积金中心提供,借款人书写)
商贷材料:
商业银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贷款余额证明+全部还款明细原件
+银行对公账户(有还款账号和印章的原件)
附加材料:
本地商品房(期房):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原件
首付款票据/增值税发票原件
银行出具的期房抵押证明(”预告登记“复印件+盖章)
再交易住房和商品房(现房)
《不动产权证》复印件(需银行抵押印章)再交易住房转让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增值税发票原件(仅现房)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现房和再交易住房)
银行出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抵押权证“复印件+盖章)
异地/五师缴存职工另需提供:
无贷款证明、缴存证明、近6个月缴存明细(原件)
或亮码可办
办理流程5步走
1.
资格预审
→ 带材料至公积金中心初审(可提前电话咨询或大厅领取材料清单)
2.
录入审批
→ 资料录入+拍照→初审-审批5个工作日内完成
3.
(审批通过后)签约盖章
→ 前往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扣款协议→2个工作日内完成
→ 前往银行:在借款合同上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4.
(签订完成后)抵押登记
→ 前往公积金中心 :领取办理动产抵押权证相关材料
→ 前往不动产中心:办抵押(公积金为第二顺位抵押权人),领取不动产抵押登记权证
5.
(抵押办完后)放款解押
→ 前往公积金中心:提供不动产抵押登记权证+签订《借款人承诺书》→达到放款条件后1个工作日内放款 → 公积金贷款发放至银行对公账户
本人知晓并承诺:放款后2日内结清商贷(在银行),5日内提交银行解押资料(在公积金中心)
关键注意事项
⚠️ 材料规范
所有复印件需A4纸清晰可见,不可写画、涂改。
签字均为本人,特殊情况需提供公证书。
⚠️ 时效提醒
征信报告有效期1个月,超期需重打。
⚠️ 风险提示
期房开发商不在本地/无法担保则不能办理。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需严格按时结清商贷,否则影响抵押解押。
☎️咨询渠道
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博乐住房公积金管理部:0909-2317566
精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0909-5330366
温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0909-8221754
阿拉山口住房公积金管理部:0909-7720871
🕒 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10:00 - 14:00
16:00 - 20:00
冬季时间:10:00 - 14:00
15:30 - 19:30
提示:建议提前电话确认材料清单,避免重复跑腿!
(内容依据博州公积金政策整理,如有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来源:灵秀博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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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慧慧
编审:谢晓研 编辑:张文文 责编:张文文